▲7/1起交通部明文規定,駕駛倘若變換車道若有誤打方向燈的行為,將可依法處以600至1,800元的罰緩。(圖/資料照,以下同)
記者游鎧丞/綜合報導
搞不清楚「方向燈桿」跟「雨刷撥桿」位置的三寶駕駛注意了,根據交通部最新規定,7/1起倘若有「誤打方向燈」的行為,將可依法處以600至1,800元的罰緩。
▲希望這項新制能有效降低台灣路上的不定期「移動三寶自殺炸彈」。
在交通部新制規定當中,不論是汽、機車駕駛都必須在變換車道、亦或是轉彎時,適時顯示正確的方向燈號;倘若有「誤打反向方向燈」逕行變換車道的行為,經取締、檢舉之後皆可處以600至1,800元的罰緩。
交通部表示:「因駕駛人變換車道時如誤打反方向方向燈,易使其他用路人誤認其行向,致未能正確反應而發生危險,考量對於交通秩序與安全有重大影響…將要求駕駛人改變車道時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或手勢。」
▲除此之外,針對75歲(含)以上的高齡駕駛,7/1起也將強制進行體檢、認知測驗換發短期駕照的新制。
除了上述新制之外,交通部也將決議於7/1起,強制要求75歲(含)以上的高齡駕駛,必須先行通過體檢、認知測驗以及醫療證明,才能換發三年的短期駕照;倘若逕行上路同樣也會被開罰600至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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