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移車挨罰600!碰到小車禍「大家會自備粉筆?」 釣出警察正解

▲▼車禍。(圖/示意圖/取自pixabay)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一名網友發文表示,常看到車禍處理過程中,會先用粉筆標示出位置,再將車輛移開,這讓他不禁好奇,大家車上是否會備有粉筆?話題掀起討論,警方也趁機宣導,事發現場拍到的5點原則,希望大家能有基本觀念。

網友在PTT好奇問道,「常看到車禍處理流程有說,如果是小事故,可以先用粉筆標示車輪位置(應為車角),然後把車移開以免阻礙交通,所以大家車上是常備粉筆嗎,還是車子本身有什麼可以協助標示的工具?」

對此,鄉民留言直呼,「粉筆已經是最佳解了」、「紅磚頭也很好用」、「搭配手機拍照錄影」、「我車上會備防水粉筆,記得是保險送的,可以去問看看」。

不少過來人也指出,「上次車禍沒移,直接被警察說:你這樣阻礙交通是可以開罰單的,以後請先自行拍照並移開」、「等你在清境、武嶺這種地方發生車禍的時候,就會覺得在車上放粉筆是有用的」、「我前車被後車撞,沒有移車被警察開了妨礙交通,記得是600」、「不是用粉筆標示車輪位置,是車角,之前畫車輪被警察笑過,每台車輪胎到車頭長度不一樣」

▲▼iPhone拍照。(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事實上,隨著科技的進步,日前已修正A3類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作業程序,現在不再需要以粉筆標繪,取而代之的是,使用攝影或錄影工具,來記錄車輛位置與現場痕跡。

另外,警察也點明,車禍現場拍照、錄影的5個原則,包括:

1.拍攝及移車時全程注意安全。
2.放置警告標誌。
3.拍攝全景:以標線為基準,於前、後方將事故車輛與周邊設施(如標誌、號誌、電線桿等不易變動的物品)攝入。
4.拍攝碰撞點、車損部位及掉落物等資訊。
5.盡速將車輛移置不妨礙交通的安全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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