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7car 小七車觀點
有鑑於自動駕駛技術的發展已是未來車輛發展的趨勢,為了對應相關技術發展,再加上去年有立委提案修訂相關法條,藉以適應自動駕駛技術的發展需求,經濟部次長龔明鑫日前表示,《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以「監理沙盒」概念立法,主要給予無人車等業者法規上的鬆綁。
未來條例通過後,可依此讓無人車於擬開放特定區域之非封閉性場域試驗,讓無人車可於一般道路運行,等同給予在現行相關交通法規上的例外機制,擬規劃法規例外的時間為「6個月+6個月」,無人車業者首次可以申請最長半年的試驗時間,接著可以再申請延長半年,加總最長一年時間。
相關審查機制將與科技部、交通部等部會共同討論。,預料將有助於未來整體無人車產業的發展,預料3月將由經濟部送入行政院審議,爭取成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
現行法規規定無人車僅能在封閉性場域(如劃設於台南沙崙綠能科學城的試驗基地)。但由於我國道路情況實屬特殊,機車、汽車、公車等普遍一同行駛,故需針對此種路況量身打造無人車感應器的敏銳度,在採煞車維持安全車距的同時,也要能夠判斷周遭路況安全或危險,這對無人車開發者來說無疑是一大挑戰,因此上路測試對無人車產業十分重要。
經濟部為推動無人車產業,便與亞洲矽谷合作推動智慧城市示範計畫,遴選無人載具試驗廠商,獲選者需與地方政府合作推動無人車示範性營運計畫,於封閉性場域持續研發及試驗,還可獲得研發費用最高40%補助,為期6個月至2年不等。
※更多精彩報導,詳見《7car 小七車觀點》
※本文由7car 小七車觀點授權報導,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