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新北市15歲曾姓少年去年10月間偷開祖父的休旅車發生事故,釀成3死2傷悲劇,一度掀起社會大眾關注。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若將車子借給他人無照駕駛,車主也會受到連坐罰,可能會被依法吊扣牌照1個月至6個月,租賃車業者也包含在此規範中,曾有家長為了方便,請孩子無照騎車到巷口買東西,因此遭吊扣車輛牌照1個月。
▲曾姓少年無照駕駛祖父的休旅車,釀成3死2傷事故。(資料照/記者黃彥傑攝)
回顧曾姓少年一案,曾姓少年在去年10月17日時,趁著祖父出國旅遊的空檔,偷溜進祖父家拿取休旅車鑰匙,接著開車準備去找同學,卻在行經內湖東湖路、安康路口時,失控撞進一間臭豆腐店面,導致2名正在用餐的客人當場喪命,1名機車騎士遭撞飛不治,遭撞店家的老闆娘、1名員工也受到波及受傷。
事故發生之後掀起社會大眾關注,除了曾姓少年無照駕駛的問題之外,祖父是否也有過失刑責,同樣引起大眾熱議。
▲若將車輛借給無駕照的人使用,車主也會受到處罰。(示意圖/記者黃翊婷攝,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無照駕駛行為嚴重影響到交通安全,為了加強車輛管理及責任,立法院修正相關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除了提高無照駕駛罰鍰,車主也得連坐罰吊扣牌照1個月至6個月,若租賃車業者將車輛出租給無駕照的駕駛人,同樣也會受罰。
裁決處進一步說明,2023年6月30日修訂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已提高無照駕駛人於5年內無照駕駛2次以上者,處2萬40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另外,若是車主允許無駕照駕駛人駕駛自己的車輛,也會挨罰吊扣「車主」牌照1個月至6個月。
裁決處指出,統計2024年1月至6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6項允許無駕照人駕駛其車輛者,就有661件,還有家長為了方便,請孩子無照騎車到巷口買東西,因此遭吊扣車輛牌照1個月。
裁決處提醒,無照者請勿駕駛車輛,也不要抱持僥倖心態,一旦發生意外,不僅危害自身安全,甚至還會波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造成無法挽回的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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