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車頭朝外停」會被罰錢?網討論戰翻 北市交通大隊回應了

▲舊圖重傳。(圖/網友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

▲車頭朝外是否有罰則,引起網友討論。(圖/網友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

記者鄧光惟/綜合報導

機車能夠走走停停,來去自如非常方便,只是大家平常停車時是否發現,許多人會將機車「車頭朝外」停在車格內,有一說是避免「被移車」,也有人認為是「方便騎走」,究竟哪種說法才正確?近日也出現許多討論,一名網友表示「自己會將車頭朝前,單純只是想直接騎出來」,不知道這種停法「會有罰則問題嗎?

▲▼台北市政府研擬機車格全面收費,直擊南陽街、青島東路機車格現場。(圖/記者陳明仁攝)

▲有些人喜歡將車頭朝外,目的是不想愛車被移。(圖/資料照)

近日,PTT機車版出現一篇討論,裡面談到「機車停放問題」,大部份的人習慣車頭朝內,車尾朝外,但有些人喜歡車頭朝外,而原PO屬於後者,原因是「離開時能夠直接騎出來」,但他也擔心方向跟其他人不同,是否會有「罰則問題」,最近也在網路上查找資料,只是說法不一,因此發文尋求解答。

貼文曝光後,底下網友各持不同意見,「不合法的說法是有根據法規」、「可是這樣可以防人移車,而且發動就可以直接走」、「沒有,只說不能逆向停車,車頭朝哪都沒差」、「我記得之前有人被開過不依照道路方向停車,之後修法了」、「未順向停車,吃罰單吧」、「遇到這種我都移他兩側的車貼緊取暖」。

至於「車頭朝外」是否有違規,有人指出先前高雄有人被開單,打到行政訴訟後逆轉勝訴,也有人指出要看各縣市規定。

事實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第3項規定,大型重型機車及機車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平行、垂直或斜向停放;同時,《ETtoday車雲》也向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查證,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表示,機車前輪或後輪只要緊靠路邊邊緣(不超過30公分)就未構成違規,但若超過就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6款規定,處以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汽、機車停放規定。(圖/翻攝自全國法規資料庫)

▲法規指出車輛應順向停放,不過後面也補充公路、市區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另有規定時,則依各縣市規定。(圖/翻攝自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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