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車停在停車場被撞怎麼辦?遵循下列步驟求自保

▲▼車主將轎車停在萬芳醫院B3停車場通道處,導致5輛車受困出不去。(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開車出門在外,最不想遇見的就是車子好端端的停在停車場卻無故被撞,此時為求自保,也請謹記下列步驟。(圖/ETNEWS資料照,以下同)

記者游鎧丞/綜合報導

常在《爆料公社》等網路論壇看到網友求救:表示愛車停在停車場內,卻無端遭撞;通知警方到場處理之後,警方卻說因為停車場屬於私人土地,無法依照道路交通事故相關程序加以處理。

在此類狀況下,我們該如何自保、確保自身後續求償權益?也請謹記下列步驟,以免後續衍生不必要的爭議。

西門町停車場死亡之彎 馬3騎分隔島有亮點「短褲妹在瞪你」。(圖/翻攝爆料公社)
▲事實上,停車場因不屬於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道路」範疇,因此無法比照一般交通事故處理。

首先必須釐清的是,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二條所規定,法定認為所謂的的「道路」交通意外事故,泛指在「公路、街道、巷弄、廣場、騎樓、走廊以及其他供公眾通行之處所」等地區。

因此對於室內停車場、加油站這類非「道路」及歸屬於私人土地所發生的意外事故,警察自然也就無法比照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進行後續處理。

▲停車場,自動繳費機(圖/記者周宸亘攝)
▲即便如此,網友仍可通知警方到場進行相關採證記錄,以利於後續調解、求償事宜。

當然你可能會問:「這樣的話,難道就不用報警了嗎?

雖說警方無法就「道路事故」方式開立「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但警方仍有義務在受理案件之後,到場進行採證、紀錄等動作,並將該資料提供給雙方民眾進行後續調解及求償事宜。

再者,倘若事故當中有民眾因此傷亡,不僅涉及刑法上的過失傷害,同時更可報請偵察機關介入,以「非告訴乃論」之罪進行後續處理。

停車需求,停車場,住宅周邊停車,停車空間(圖/記者季相儒攝)
▲在停車場等私人場所發生意外事故,首要條件該做的仍是保留現場以及行車記錄器等相關證據。

如上所述,這類發生在停車場等私人場所的意外事故,只能要求警方到場進行採證、製作筆錄等動作,因此多半最後都得透過調解或是和解等方式進行求償。

也因為如此,保留現場以及自行蒐證(如:行車記錄器、現場監視器畫面、拍照記錄),絕對是確保自身權益的首要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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