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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檢舉交通違規行之有年,現在政府正式宣告將限縮這項權利。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明列46項民眾檢舉項目,其中最常被檢舉的「違停」遭限縮,僅剩5小項可舉發,公告曝光後也引起大量討論,有網友覺得開心,因為不用再被「檢舉達人告發」;另一派則認為是「違規仔勝利」,因為之後可以隨意違停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例通過後,不少民眾覺得三寶與違規仔受益最多。(圖/資料照/示意圖,以下同)
目前公告的46項民眾檢舉項目共分為兩大類,分別是「動態違規」與「靜態違規」,前者如字面上的意思,舉凡未戴安全帽、抽菸駕駛、手持行動電話等都算;後者則是限縮民眾只能在以下情況下舉發紅黃線違停,例如「行人穿越道」、「人行道」以及「路口」,除此之外還有「並排停車」、「公車站、交岔路、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
▲不是全面開放紅黃線違停,部分情況下民眾依然可以檢舉。(圖/翻攝自168交通安全入口網)
對此,許多網友紛紛讚同表示「以後出門買早餐不怕沒得停」、「好爽根本德政」、「終於聽見人民的聲音」、「爽,檢舉魔人太可怕了」、「檢舉達人滾邊去」、「以後終於不用看到違停還要開車廂的行為了」。
而多數民眾覺得限縮檢舉會變成「大違規時代」,主因大多都是「以後紅黃線會一堆人亂停」,而民眾又不能舉發,只能打電話請警察來處理,這樣是否本末倒置,反而造成警員負擔?不過條文有說明,路口、行人穿越道、人行道不能違停,依法民眾是可以舉發的,還有公車站、交岔路口十公尺內和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都在舉發範圍內,所以民眾不必太擔心。
▲以後如果遇到無法檢舉的項目,只能打電話請警察來處理。
最後網友吵很兇的還有手持行動電話的部分,因為修正條例通過後,汽車駕駛用手機、遮車牌民眾無法舉發,不過換到機車騎士身上卻可以,這樣過於偏頗汽車條例也引起不少民眾撻伐。
▲未來汽車駕駛使用手機無法檢舉,民眾只能檢舉機車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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