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北市交通裁決處,過往一年變換車道未依規定打方向燈的違規案件高達7.8萬件。(圖/ETtoday示意圖,以下同)
記者游鎧丞/綜合報導
開車上路,要是看到前車在未打方向燈的前提下逕行變換車道,相信開車的你我多半都會在心中忍不住罵出一聲髒話;雖說日前明文規定,已加重駕駛變換車道時未依規定打方向燈的罰則,但根據新北市交通裁決處統計,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為止,新北市已開出了近7.8萬張罰單,足以想見台灣用路人仍未有方向燈「打好打滿」的好習慣。
▲在變換車道前,就要事先打方向燈警示後方來車。
誠如先前所述,即便罰則已加重,但根據新北市交通裁決處統計,光是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為止,新北市就開出了7.8萬張「變換車道未依規定打方向燈」的罰單,相較於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的60,906件案例,增長幅度可說是相當可觀;倘若根據交通安全規則第91條第1項第6款規定,違規者可處以最高1,200元罰緩來看,不少駕駛可說是為國庫「貢獻良多」……。
▲不管是汽機車亦或是一般單車騎士,在變換車道前最好都能夠透過方向燈或是手勢提醒後方來車。
新北市交通裁決處更表示,在這7.8萬件違規案例當中,有不少駕駛都是在變換車道到一半時,才打出方向燈,基本上這樣仍是屬於違規行為;因為根據法規規定,打方向燈的動作必須要在變換車道「前」先行完成,才能達到確切警示後方來車的作用;因此為了自身的行車安全亦或是荷包著想,各位車友在轉動方向盤之前,左手還是勤勞點,撥打一下方向燈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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