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開車…小心國道「恍神、疲勞駕駛」多!出車禍先打3通電話

▲害怕年假出現「國道停車場」?  塞車殺時間Tips報你知。(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達志影像)

記者鄺郁庭/綜合報導

國道去年1到11月發生53起死亡車禍,其中45%發生在深夜22時到清晨6時,高公局分析,交通死亡事故光11月6件就有5件都是發生在深夜22時到清晨6時,大多是恍神、注意力不集中、疲勞駕駛導致。春節7天連假到來,高公局呼籲開車上路前要養足精神,疲勞需中途適當休息再出發。

高公局統計,112年1月累計至11月止,國道發生53件交通死亡事故,其中24件發生於深夜22時到清晨6時時段,占比高達45%。高公局表示,11月發生的6件死亡事故,就有5件發生於深夜到清晨時段,經高公局探究肇事因素,多有恍神分心、注意力不集中甚至疲勞駕駛之情形。

春節7天連假到來,可能有用路人因國道免收費時段,偏好半夜上路,高公局表示,人體因生理時鐘影響,於夜間通常心跳較緩慢放鬆,對外界的感知與反應較遲緩,常有昏昏欲睡、難以集中精神的情形;此外,剛用餐完畢、服用藥物亦可能導致昏沉嗜睡,駕駛車輛可能無法對突發狀況即時應變,導致行車危險。

高公局呼籲用路人,行車前要養足精神,確認精神狀態良好;行駛途中隨時注意周遭車流與路況,若感到精神渙散、疲勞,請至服務區、休息站或下交流道休息後再出發;另夜間、剛用餐完、服用藥物後若有開車需求,請更加謹慎,隨時注意身體與精神狀態,勿勉強行駛上路。

另外,若真的發生車禍,謹記下列車禍處理的簡易流程,不僅可避免雙方和解爭議,也有助於後續保險申請理賠作業。

●報警+呼叫救護車+通知保險公司

事故發生之後,不管對方意願為何,首要第一件事情就是「報警」;等待警方到場處理、紀錄現場狀況;原因無他,警方所開立的「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不僅有助於釐清事故責任,同時也是後續申請理賠的必備資料。

倘若事故發生後現場有人員受傷,也應撥打119尋求救護車到場協助,並且讓傷者迅速送醫治療;同時最好也通知投保的保險公司到場協助,協助後續理賠申請事宜。

●保留現場+警示後方來車

為確保警方到場後,能以最為正確的方式製作筆錄以及繪製現場圖;一般都會希望雙方車主能夠盡量保留車禍現場,以利於警方釐清雙方肇責比例。

但倘若雙方車輛恐有阻礙後方交通疑慮,也可利用粉筆、噴漆或是硬物,標記車輛四角位置再自行移動。

●確認警方紀錄+拒絕私下和解+不離開現場

常看到有些駕駛在事故發生之後,認為自身並無直接責任,便逕行離開現場;事實上,這樣的行為無論有無肇責,都有可能無故擔上「肇事逃逸」的罪名;因此不管為何,事故發生之後,最好都留在現場,等待警方到場處理。

再者,警方到場之後所做的所有筆錄、聯單等資訊,最好都要在現場進行確認,有任何疑慮也要馬上提出,絕對不要怕麻煩便直接簽名,以免衍生爭議;如果可以的話,最好也要留下處理員警的聯絡資訊或所屬單位。

最後,許多車友因怕夜長夢多,常會自行與對方私下和解;但為避免日後訴訟或是保險申請爭議,最好還是在警方判定肇責之後,再委請調解委員會等公正第三方進行後續調解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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