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收6000元罰單,申訴後更無言了。(圖/翻攝爆料公社官方專屬,下同)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日前行人站在分隔島上,而駕駛綠燈直行卻挨罰6000元,引發爭議!而一名車主則哀喊,同樣是綠燈直行,過完斑馬線後,路人才從後面冒出,殊不知也被開罰6000元,「我怎麼暫停禮讓?開車退後嗎?」事後向相關單位申訴,但警員的回答讓他更無言了。
「被開這種罰單很無言!」一名車主在臉書《爆料公社官方專屬》無奈表示,最近收到一張傻眼罰單,7月13日中午行經台11縣86公里,「駕車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因此原PO被挨罰6000元。
對此,原PO也貼出3連拍畫面喊冤,當時是綠燈直行,路人似乎是站在斑馬線的邊緣,因此就被認定「未禮讓行人」。
最後,原PO一臉無奈求問,「從此是不是只要行人在邊邊斑馬線上,我們都要停下來,讓行人闖紅燈?我是過斑馬線後,行人才走出來,那我怎麼暫停禮讓?開車退後嗎?我都不知道怎麼開車了。」
▲原PO主張當時為綠燈,行人事後才冒出來的。
底下網友也罵翻,「行人地獄升級成行車地獄的概念,紅燈停、綠燈行都不適用了」、「這太矯枉過正了吧= =」、「我也是這樣,在新竹被開單的,申訴無效,目前走行政訴訟」、「汽車是綠燈欸,要是這樣下去,只要斑馬線上有人不管他走不走,不管什麼燈號,所有車輛都不要通行好了」、「申訴!然後提吿不適任警員」。
事後,原PO補充後續,已經申訴了,但警員的回答讓他更無言了,表示「同仁都看過評估後,才開出這張罰單」。有苦主則安慰,「行人闖紅燈有帝王條款,你還是要讓~行人站邊邊準備闖紅燈,你更要讓,我被帝王條款弄過了」。
事實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修正規即起上路,臉書粉專《TCPB局長室》特別製作相關圖表,包含什麼標準構成開罰、救護車等特殊車輛停讓原則,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行人闖紅燈仍需停讓」,也就是俗稱「帝王條款」。
粉專指出「汽機車駕駛人不依規定停讓行人,最高罰鍰提高到新台幣6000元,並違規記點3點,及應受道安講習3小時」,而取締關鍵為「行人穿越馬路時,汽車前緣(機車前輪)不能進入行穿線,且與行人行進方向距離不能少於3公尺」。
▼交通新制圖表,車輛未禮讓行人最高可開罰6000元。(圖/臉書《TCPB局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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