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行人「竟收2萬4天價罰單」 原因瞎爆!網怒:寧衝過去

▲▼             。(圖/翻攝爆怨公社)

▲2萬4000元天價罰單曝光。(圖/翻攝爆怨公社)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未禮讓行人最高罰6000元,不過有終極苦主PO出2萬4000元罰單,他就是守法禮讓行人,卻遭後方駕駛檢舉「驟然停車」,引發網友看傻直呼,罰得比不禮讓行人還貴,「意思是寧願衝過去,也不要驟停的意思嗎?」其他人也看得噴火,「6000元跟24000元抉擇」、「警察根本沒在審」。

一名網友在臉書《爆怨公社》表示,最近在LINE群組上看到一張超冤罰單,有車主禮讓行人,結果慘遭後面駕駛檢舉「驟然停車」,罰得比不禮讓行人還貴,讓原PO相當吃驚,「意思是寧願衝過去,也不要驟停的意思嗎?」

罰單也隨之曝光,時間是11月3日晚上7時許,地點位在北市中山區合江街,而違規事實為「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任意暫停,記3點」,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4款處2萬4000元。而裡頭所附的照片,可見有路人穿越馬路,推測白車駕駛是因未禮讓行人才會驟然停車。

這張2萬4000元罰單曝光後,瞬間引爆網友怒火,「每件檢舉案,向檢舉人收取100元行政處理費,這個問題就解決了,也符合使用者付費的精神」、「我昨天在無斑馬線路口讓行人,後面車也是一直叭,很無奈」、「意思是以後看到行人不用讓了嗎?6000元跟2萬4000元選一個」、「還是可以申訴,警方監視器可調」、「現在自備行車記錄器真的很重要啊」。

對此,開出該張爭議罰單的中山警分局建國派出所表示,經查11月接獲民眾檢舉影像後,初判根據道交條例開罰2萬4千元,但經被罰車主提出申覆後,今天上午遭罰車主前來警局,經車主與受理告發蒐證影像的交通組、製單告發的派出所警員會勘路口影像後,發現該車煞停確實為了禮讓行人,並非無端驟然煞停。換言之,車主申覆成功,警方撤銷該張離譜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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