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2張臨停紅單 他怒控一案多罰!1細節「自爆罰太少」糗了

▲▼             。(圖/翻攝自爆料公社公開版)

▲原PO當場先收到警察開單。(圖/翻攝自爆料公社公開版)

網搜小組/鄺郁庭報導

有車主因「併排臨時停車」被員警開罰單,認了自己有錯在先,便吞了這一張。沒想到事後又收到第2張紅單,來自民眾檢舉,可明明是同一起違規事實,讓他無法接受「不用一罪多罰吧?」忍不住上網爆料求公道。結果,眼尖網友就揪出1細節,不僅紛紛打臉,還直呼原PO根本「少付了」。

這位車主在臉書「爆料公社公開版」發文,貼出兩張600元罰單,「第一張紅單是員警開單,第二張紅單是民眾行車紀錄器截圖舉發」,接著直呼第二張的罰單的時間根本不對,「在員警開單後,我也在員警眼裡馬上移車,員警也有看到」,認為同一時間、同一地點,為何2張都要繳?

他也在留言處強調,「目前員警開單那張已經繳完了,在繳完過3天,民眾那張才寄來,怕就怕如果民眾那張再繳了,後續還不知道還有幾張,等於就是繳不完,所以才會貼文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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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又收到民眾檢舉罰單。(圖/翻攝自爆料公社公開版)

不過,就有人細看罰單細節,發現2張雖然日期、地點是相同的,但民眾檢舉時間是下午3點15分,警察開單則是3點40分,代表原PO一停就是25分鐘以上。若撤單重開,違規事實應屬「併排停車」而非「併排臨時停車」,雖然確實會變一張罰單,但罰款就會變成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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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尖網友發現根本不是臨停,車主原本恐遭罰2400元以上。(圖/翻攝自爆料公社公開版)

這讓網友們一窩蜂打臉,「要被罰1200就快去繳,要被罰2400(元)就申訴」、「給你兩張臨時停車還不爽?合併成一張併排好嗎?600+600變2400(元)」、「這員警也太好心,停了25分只開併排臨停,難怪違規的都沒在怕」、「這真的很不合理,自己提出證據從15分停到40分才走,應該兩張600的罰單,拿去換一張2400(元)的,才符合違規仔的比例原則。」

但也有人說,「那是還好你人在車上,如果人不在車上,罰單金額就變成2400元的併排停車,你人在車上屬於『併排臨停』,最高金額900元內」、「都停了25分了,應該改開併排停車的,罰單2400(元)。自己有沒有停超過3分鐘,自己最清楚,不是你在車上就可以一直停車,不然就打訴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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