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燈、遠光燈不能亂用,否則會被檢舉或是警察開單。(圖/資料照,以下同)
記者鄧光惟/綜合報導
汽車儀錶板燈號數10種,有些常態亮起,另一種則是故障時才會顯示,近日就有一名網友在PTT汽車板發起提問,他表示「各位有沒有注意儀表板上有2種長得像水母的燈號,其中一種是觸手就像被切斷拿去做海蜇皮,另一種是藍色底長得像僧帽水母,這些燈號各自是什麼呢?」
▲啟動電門後儀表板會顯示各種燈號,上路前一定要注意霧燈、遠光燈是否關閉。
事實上,有觸手的燈號是「前/後霧燈」、藍色底的燈號是「遠光燈」,而原PO發文是在暗諷那些不知道燈號的人,他表示,「X的歸剛欸,前幾天上國道遇到霧燈、遠燈開好開滿的三寶,到底是哪裡有問題?而且路上起碼有3成以上的車子都開著前霧燈,明明非雨天且視線良好,為何要上路閃瞎他人,還有那種爆改LED大燈,怎麼不乾脆車頂架個八仙過海討討喜氣呢?」
▲僅有大雨或是濃霧時才能使用霧燈。
貼文一出,鄉民笑看表示「齁氣氣氣氣氣」、「真的很氣XDDD」、「氣炸齁」,不過撻伐三寶行為的留言也不少,「霧燈真的一堆白X常駐」、「很多把霧燈當小燈用」、「三寶:全開就對啦」、「駕照太好考、不看儀表、不熟悉車子不會調整,根本87」、「只要強力執法、提高罰款外加檢舉獎金,很快就能解決亂開燈問題了」。
其實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6項,「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道路不依規定使用燈光」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平面道路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以下罰鍰。另外,霧燈僅有遇大雨、濃霧時方能使用;遠光燈則是無路燈路段或100公尺內無車才能開啟;最後提醒使用相關燈號需依照規定,若是被檢舉或是被執法單位開罰,可就得不償失囉。
▲前方100公尺內有車輛行經需關閉遠光燈。(圖/達志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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