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騎樓霸停20天」 店家:別鎖龍頭!車主1紙條嗆聲…千人砲翻

▲▼機車停騎樓20天 店家要求別鎖龍頭!(圖/翻攝爆廢1公社)

▲機車停騎樓20天,車主還嗆聲不准移動!(圖/翻攝爆廢1公社)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有些人就是過分!」一名女網友在臉書《爆廢1公社》痛罵,過年休了21天,結果店門口冒出一部機車,整整霸停20天,由於遲遲遇不到車主,原PO於17日貼上紙條,禮貌告知18日要營業,要求龍頭別鎖,旁邊有車位的話,就會幫忙移動。

怎料到了下午,車主竟貼紙嗆聲,「請勿任意移動此車,或毀損情況發生,若有移動會報警處理,並恐有觸法之虞!」原PO看完後,一秒理智線斷裂,「這擺明欺負女人嗎?」

文章曝光後,引發2千多名網友狠狠砲轟,「直接報警處理就好,不能停的地方就弄死他,能停的地方妳只能認栽,一翻兩瞪眼」、「看有沒有監視器吧」、「停在騎樓?如果是的話直接檢舉」、「我不會等20天,我隔天就讓他拖吊場過年了」、「很多騎樓沒規定不能停車,如果是歸納為人行道就絕對不能停了,看道路是什麼名稱」、「妳自己如果有停車牽走,然後拍照檢舉他,一個小時拍一次,讓他爽的不要不要的」。

▲▼機車停騎樓20天 店家要求別鎖龍頭!(圖/翻攝爆廢1公社)

▲網友拳頭也硬了!(圖/翻攝爆廢1公社)

事實上,騎樓被歸類在人行道,具有供公眾通行的性質,儘管住戶擁有產權,但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民眾可依法舉發。

至於騎樓,屋主是否可以把車停在自家騎樓?本站報導《車停自家透天遭檢舉 屋主怒「行人不會走外面嗎?」專家、網友齊打臉》,台灣大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所長張義權表示,會依據各縣市政府的訂定規範有不同標準,雖然屋主有騎樓的產權,但是使用騎樓不得妨礙公眾通行的權益,具有「所有權私有、使用權公用」的性質,也就是不得停車阻礙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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