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當自己家 「機車佔車位」連鎖鏈都出馬 網嘆:台灣日常

▲機車佔位,停車格,違停,佔車位。(圖/翻攝Google Maps)

▲台灣許多巷弄內都可以看見機車佔位的現象,等自己的汽車回家停放再移車。(圖/翻攝Google Maps)

編輯/JOE

停車位規劃不足是許多用車民眾的困擾,別說出門吃飯、上班找停車位不易,有些車主若沒有購買車位,連在家附近都要碰運氣找停車格或就近的空地停放,有網友發現不少住戶喜歡用機車「斜放佔位」,確保自己回家後愛車還能就近停放,網友紛紛討論機車佔位已經算是小case,花圃、鐵鍊都是常見的佔位道具,無論如何都不會把這個位置讓出去。

▲ 禁久停占用停車位 新店、汐止、樹林公有路段採收費。(圖/新北市交通局提供)

▲車主未購車位或附近停車位不足都會造就佔用車位的問題發生。(圖/新北市交通局提供)

有網友發現台灣人很愛用機車佔位,部分路段有畸零空地就有附近住戶會用機車去佔車位,當汽車開走之後就用機車佔位,甚至連巷弄也不例外,而且這樣停一個月可以省好多停車費。不少網友討論,「全台到處都有」、「台灣日常吧~很多放個警示錐就在佔位,還有地上鎖鐵鍊的」、「亂停還會被刮車、戳輪胎」、「還會自己噴停車格勒,少見多怪」。

▲機車佔位,停車格,違停,佔車位。(圖/翻攝Google Maps)

▲即便是紅線地區也有人會利用機車佔位。(圖/翻攝Google Maps)

少數緊鄰住宅的空地是住戶私有地,不過大部分都並非如此。雖然有些路段會畫紅線禁停,但當住戶們發現不會被開單或檢舉時,仍然照停不誤甚至連消防栓旁的空位也不放過。

如果是公有地但未劃設停車格其實一般民眾是可以停車的,但根據《道路安全交通》第112條,大型重型機車及機車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平行、垂直或斜向停放,其前輪或後輪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30公分。如若住戶把三角錐、花盆拿來佔位,則可以參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請相關單位進行裁罰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消防栓前違停。(圖/嘉義市消防局)

▲消防栓鄰近5公尺都不能停放車輛,更有可能面臨公共危險罪。(圖/嘉義市消防局)

另外停放在消防栓前後5公尺的民眾則會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如若剛好遇到火災影響救災,更會觸犯公共危險罪,面臨3年以下有期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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