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打方向燈30秒!她收檢舉罰單噴1200元傻眼:這樣合理嗎

▲▼春節返鄉國道車潮。(圖/記者黃軍瑋攝)

▲用路人需時刻注意路況及車況。(示意圖,非本文當事車輛/記者黃軍瑋攝)

記者隋昊志/綜合報導

無論汽車或機車,用路人若是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可能會挨罰,但卻有網友不解,自己明明有打方向燈,還提早30秒以上,沒想到還是收到一張1200元的罰單。

一名女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PO出一張罰單表示,自己因為想要告知後方車輛前往的方向,所以提早打了方向燈,不過因為多打了30秒就遭到檢舉,不解這種檢舉是否合理?從紅單中可見,原PO日前因開車行經國道1號南向315.5公里時,因「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未有轉彎、變換車道行為使用方向燈)」,遭到舉發罰款1200元。

▲▼有網友不解自己提早30秒以上打方向燈,卻遭到後方車輛檢舉。(圖/Facebook/爆料公社)

▲有網友不解自己提早30秒以上打方向燈,卻遭到後方車輛檢舉。(圖/Facebook/爆料公社)

從檢舉採證照片中也可清楚看到,原PO一開始打左方向燈是在17:21,第二張是17:21:53,第四張則是17:22:25,可以推測出原PO沿路打方向燈的時間至少超過32秒。

▲▼有網友不解自己提早30秒以上打方向燈,卻遭到後方車輛檢舉。(圖/Facebook/爆料公社)

▲有網友不解自己提早30秒以上打方向燈,卻遭到後方車輛檢舉。(圖/Facebook/爆料公社)

原PO的案例引起不少網友討論,但卻紛紛吐槽,「30秒……不覺得有點久嗎?很容易讓後面的車誤會吧」、「方向燈持續開啟30秒卻沒有變換車道動作,實在是違反道交條例,的確可以開罰」、「這種錯誤使用方向燈的壞行為,實在要改過,否則,被檢舉開罰單事小,等你後來真要變換車道時,萬一造成後車追撞,那才真的麻煩大了」、「30秒真的太扯,路口前30公尺打方向燈還差不多,要轉彎提前做準備很難嗎」、「要不要一路上都打方向燈算了」、「沒毛病啊!一直打方向燈! 誰知道你要幹嘛」、「還是坐大眾交通工具吧」、「如果想不透早打方向燈有什麼問題的話,搭客運吧」、「30秒很多,要轉不轉的,後方車會很不爽正常」。

但也有另一派的網友緩頰說,「就我個人認為,其實提前打方向燈真的比到路口要轉向前才打,對於跟在後面的車輛來說,真的感受好很多了,常常碰到那種到了路口突然急剎打方向燈,真的是讓人很想罵髒話,但是提早30秒打真的是有點太。但是還是要鼓勵一下版主做的真的很好,比起其他沒水準的部分駕駛好很多了,只是可以試著把時間從30秒縮短為10~15秒會更好,加油喔」、「說真的,我寧願看前面方向燈打30秒, 也不要跟在衝到路口臨時打燈停下來要轉完彎的」。

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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