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提國際訴訟維護尼加拉瓜產權 陸外交部:非法無效

▲▼尼加拉瓜和台灣斷交,火速和中國復交。(圖/翻攝自新華社)

▲尼加拉瓜和台灣斷交後,火速和中國復交。(圖/翻攝自新華社)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尼加拉瓜與台灣斷交後,欲將大使館等我方所屬資產轉移給中國大陸,我外交部除表達強烈譴責外,將循國際訴訟維護財產。對此,大陸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今(31)日表示,台灣當局試圖利用轉贈中國國家財產達到不可告人目的,「這種伎倆是非法的、無效的。」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圖/CFP)

▲大陸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圖/CFP)

趙立堅強調,台灣當局鼓譟所謂國際訴訟,不僅毫無法律依據,更是一場徹頭徹尾的騙局,絕不會得逞。

據了解,中華民國台灣前駐尼加拉瓜大使館的館舍及財產,是自1990年後合法購置的外交財產,依據《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第45條「遇兩國斷絕外交關係,接受國務應尊重並保護使館館舍以及使館財產與檔案」及習慣國際法,在與尼國終止外交關係後,尼國應依國際法義務保護我館舍及財產。

▲▼ 尼加拉瓜總統奧蒂嘉(Daniel Ortega)。(圖/路透)

▲尼加拉瓜總統奧蒂嘉(Daniel Ortega)。(圖/路透)

對於「捐館風波」衍生出的問題,大陸《直新聞》特約政治評論員陳冰表示,尼加拉瓜把台灣辦事機構的固定資產移交給中國,恰恰符合產權理論,「因為一個國家的資產屬於政府,中國政府理所當然地接管,台灣當局是無權出賣或者轉讓捐贈的。」

陳冰指出,1992年南韓與台灣「斷交」後,南韓要求台灣駐韓人員24小時內離境,並把台灣辦事機構的資產和土地,轉移給中國政府,「所以說,台灣當局也不過是瞎嚷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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