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夫妻買有車庫的別墅,孰料,卻碰上鄰居隨意將車輛停放門口影響出入。(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戴若涵/高雄報導
高雄一對夫妻買下一棟有車庫的別墅,但鄰居卻24小時將家中的多輛汽機車擋在他家出口,夫妻倆多次協調未果,只好以監視器錄影檢舉,最後還因不堪其擾乾脆搬家,沒想到卻遭對方控告侵害隱私,日前法院判決出爐。
鄰居主張,夫妻檔曾要求他們出售目前所居住的房屋,被拒絕後竟在住家門前裝設監視器,拍攝他們一家6口的一舉一動,甚至從2018年8月起便連續用監視器畫面提出檢舉,害他們屢遭裁罰,怒控夫妻倆侵害了一家人的肖像權、姓名權、隱私權等,向夫妻求償30萬元精神撫慰金。
夫妻倆則喊冤表示,2017年1月買下這棟有車庫的別墅,因為受到其他住戶騷擾,同年3月便裝設監視器,而鄰居家有多輛汽機車,經常24小時擋住車庫門口,導致家中車輛無法進出,多次與鄰居協調未果,只好報警請員警到場協助勸說,但鄰居短暫移開車輛後,見員警離開後又故態復萌,夫妻只好聽從警方建議,將資料上傳網路檢舉,最後不堪其擾乾脆於2020年春節搬家、售屋。
夫妻倆強調,監視器鏡頭並沒有刻意拍攝鄰居家的住處內部,都是朝住處外側道路拍攝,夫妻倆只有上傳檢舉證物給相關單位,並沒有公開鄰居一家的肖像、姓名及隱私而圖利,況且鄰居一家6口中只有3個人住在該處房屋,認為鄰居求償實在不合理。
高雄地方法院勘驗監視器影像後,發現畫面內只有夫妻倆住家門口即道路,判鄰居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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