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國華酒駕:無心之過 盼法官給機會!聲請提審被駁回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補教名師高國華28日晚間因酒駕被逮,酒測值0.25。但他堅稱沒有酒駕,質疑逮捕程序有問題,被移送進台北地檢署時,聲請提審,強調不知道吃薑母鴨會超標,是「無心之過」,希望法官以做公益的方式給他個機會。但經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後,裁定駁回,全案交回北檢偵辦,高國華是否能獲請回或交保,還得看檢察官認定。

▲▼高國華酒駕遭攔。(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高國華喊冤沒酒駕,不知道吃薑母鴨會超過酒測值,聲請提審希望法官給他機會,但遭駁回。(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開庭時高國華強調,他並沒有喝酒更沒有酒駕,否則怎麼還敢直接開車到派出所。至於先前和友人吃的薑母鴨含有酒精成分,他表示,並不知道只是吃個薑母鴨也會超過酒測值0.25毫克,無心之過,希望法官給予救濟,也願意以做公益方式彌補疏失。

根據立法院在2014年修訂的《提審法》,白話來說,任何未經法院許可遭逮捕,當事人可向法院「聲請提審」,由法官認定逮捕程序否有瑕疵。

法官認為,執行逮捕的台北市中山分局員警有將逮捕、拘禁通知書交給本人及其親友,酒測紀錄也在卷可稽,因此逮捕程序上並無違誤。而高國華宣稱是無心之過,為是否涉及公共危險實體認定問題,並非在逮捕程序是否合法的審核範圍內,應由承辦檢察官及法院依法實質偵查、審理,因此裁定駁回,高國華得解返回原解交機關,即台北地檢署。

高國華於26日晚間6點多,與友人在新北市永和吃薑母鴨餐敘後返家,根據他的供述,因返家後找不到手機才又出門,先到派出所調閱監視畫面,但離開時,有員警發現渾身酒味的高國華自己開車,於是上前攔查。

一開始進行酒測時,2次都無法測出指數,第3次才有結果,酒測值0.25,高國華向員警要求「讓我再吹一次」,結果還是超標,因此被移送到北檢。高國華強調,薑母鴨有加米酒沒錯,他僅喝了4、5碗,也喝了3瓶無糖綠茶,但對於酒駕一事,他嚴正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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