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男謊報堂哥落海解悶! 心情鬱卒還推岸巡機車入海

台東縣金樽漁港綠燈塔消波塊區發現一具無名屍,現場拉設封鎖線,並由台東縣警察局鑑識科及成功分局偵查隊完成生物跡證採證調查中。(圖/第一三岸巡總隊提供)

▲男子心情差謊報堂哥落海。圖中人物與本案無關(示意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市一名田姓男子去年6月因為失業心情差,謊報堂哥落海,見海巡人員獲報後騎車趕到現場,因為緊急狀況沒有拔出鑰匙,竟然趁把車機騎到深澳漁港後,再將機車推入海中,導致機車損壞無法使用。

判決書指出,田男2017年6月26日凌晨,向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第二海岸巡防總隊報案,稱堂哥跌落碧砂遊艇碼頭中遊艇停泊區G區。碧砂安檢所李姓副所長不疑有他,立刻騎公務車前往搜尋,但當時因為急於搜尋,下車時未熄火,竟然被田趁機騎走至深澳漁港後丟入海裡。

由於機車落水遭受海水侵蝕,致車體骨架、引擎內部、各部線路及零件損壞無法正常使用。基隆地檢署將田男依妨害公務、毀損罪嫌起訴。

一審法官認為,被告僅因失業心情不佳,竟毀棄巡邏機車,相當不應該,審酌田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衡量其教育程度、家境貧寒等一切情狀,依毀棄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判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對於判決結果,田男不滿上訴;二審合議庭認為,毀棄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的行為,就是在公然挑戰公權力、無視國家法治,因此將田判決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在判決確定後的6個月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機構或團體,提供15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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