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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騎骨董機車遭警盤檢 發現第4次酒駕將面臨重罰

▲蔡男第4次酒後駕車,於11日深夜為長樂派出所員警在府前路段攔下,酒測值超過標準值遭逮捕送辦。(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蔡男第4次酒後駕車,於11日深夜為長樂派出所員警在府前路段攔下,酒測值超過標準值遭逮捕送辦。(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警二分局,於11日凌晨2時30分許巡邏行經府前路二段時,發現29歲蔡姓男子騎機車左右搖晃,經上前攔查酒測0.34毫克,查出他第4次酒駕,除涉公共危險罪外,另將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新台幣9萬元,並移置保管該機車及吊扣牌照2年、吊銷其駕照,另面臨公布姓名違法事實等嚴重後果。

▲蔡男第4次酒後駕車,於11日深夜為長樂派出所員警在府前路段攔下,酒測值超過標準值遭逮捕送辦。(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警方說,長樂所警員賴坤璘、蔡宛晏等2員,發現29歲蔡姓男子騎機車持續閃爍右邊方向燈卻未轉向,且行車左右搖晃,員警攔下蔡男時除發現他滿身酒氣,並經實施酒測蔡嫌超過標準值(0.34毫克),依違反公共危險罪當場逮捕,且將代保管移置其所乘騎之機車。但突然發現該機車(偉士牌手打檔車)車齡已高達31年,讓兩位20多歲之年輕員警,不知如何踩動引擎及打檔騎駕,只好將蔡男先押解返回駐地調查後,男警賴坤璘再前往以手牽的方式將該機車硬拉回距離1.5公里之長樂派出所。深夜員警氣喘吁吁、徒手動拉著機車,還一度讓路人以為員警需要幫忙,也為員警苦笑來謝謝婉拒。

▲蔡男第4次酒後駕車,於11日深夜為長樂派出所員警在府前路段攔下,酒測值超過標準值遭逮捕送辦。(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蔡男所騎乘之31年車齡骨董機車,因年輕員警不諳騎駕方法,由男警徒手步行牽回1.5公里遠之派出所來移置保管。

警方調查蔡男在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各曾酒後駕車遭警送辦,這次再度違犯酒駕惡行,除將面臨遭公共危險罪之刑罰外,且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將按前次違反本項所處罰鍰金額加罰新台幣9萬元,吊銷其機車駕駛執照,並移置保管該機車及吊扣牌照2年,且將面臨公布其姓名違法事實等嚴重後果。此外,這輛高達31年車齡之機車恐怕2年內也無法於道路上出現了。

第二分局表示,酒後駕車嚴重危害道路安全,統計2023年迄今二分局員警計已取締酒後駕車872件,這項工作也將持續進行以維護道路安全通行;也呼籲民眾如有飲酒應善用計程車及或指定駕駛人接送,切勿心存僥倖酒醉上路,除可能危害自己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外,也會觸法而恐有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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