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剛出門就被酒駕撞倒!抬頭一看傻了「兇手是我爸」 悲吐崩潰心聲

▲▼ 安全帽,車禍,機車。(圖/CFP)

▲示意圖,和本新聞無關。(圖/CFP)

記者朱祖儀/綜合報導

喝酒不開車!一名網友抱怨,爸爸每次都會騎車去家附近的熱炒店,騎回家時都醉醺醺的,但不論家人怎麼勸阻,對方都不聽。直到有一天他出門被一輛酒駕機車撞倒,氣得想衝上前理論時,才發現撞到自己的就是爸爸,當場傻眼,直呼「超討厭酒駕」,但也不知道該怎麼解決,只好PO文抒發心情。

原PO在校園論壇「zuvio」發文表示,爸爸平時很喜歡喝酒,也都是靠喝酒應酬在養家,但讓他困擾的是,對方每次去家附近的熱炒店時,都會騎車前往,之後喝醉就騎車回家。但儘管他們多次勸說「即使很近的距離,依然是違法的行為」,對方還是不聽也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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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爸爸又騎車去熱炒店吃飯,從中午11時許一路吃到傍晚5時都還沒到家,家人有點擔心,於是他打算出去看看狀況,結果才剛出去左轉,一輛機車就突然衝進來,完全沒有要躲避的意思,他當場被撞倒,但正想起身大罵時,定睛一看才發現撞倒自己的人就是爸爸,「我膝蓋整個都破皮,他還完好如初」。

之後原PO請媽媽把爸爸帶回家,也替爸爸善後收拾一下,還要清理對方的嘔吐物,崩潰抱怨「超討厭喝酒的人,也超討厭酒駕」。不少人看到後便罵,「酒駕就是垃圾,不管他是誰或為什麼要這樣做」、「我不討厭喝酒的人,我討厭的是酒量差還要喝很多、喝到醉的,很高興我自己酒精過敏,所以根本不會去碰」。

此外,也要提醒民眾切勿酒後上路,依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酒後駕車(酒精濃度0.15亳克以上)處1萬5000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10年內累犯加重裁罰,並應吊扣(銷)駕照或記點,另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酒駕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吊扣駕照2年至4年;因而肇事致人受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照,並終身不得再考領。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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