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美碩士女聯手男友弒父!母痛心求死刑 「可教化」成逃死關鍵

▲江姓女子不滿父親阻止和男友交往與拒絕資助出國進修費用,憤而和男友殺父,一審遭判無期徒刑。(圖/翻攝自臉書)

▲江姓女子不滿父親阻止和男友交往與拒絕資助出國進修費用,憤而和男友殺父,一審遭判無期徒刑。(圖/翻攝自臉書)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江姓女子聯手張姓男友將親生父親殺害棄屍案,合議庭認為2人手段殘忍,江女不思生父養育之恩,逆倫弒父,且迄今仍未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犯後態度不佳;但考量2人沒有任何前科,犯後也坦承犯行,協助釐清真相,28日一審將江女依殺害直系血親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張男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2人躲過死刑。

法官審酌,江、張2人於警詢、偵查、審理時對犯行均坦承不諱,根據證述、監視器畫面、相驗報告書等證物,勘認與被告自白與事實相符。法官認為,2人因死者不繼續提供資金,造成在美國生活與就學發生困難,竟因此謀劃殺害死者之事,造成死者當場死亡,手段極為兇殘,且逆倫弒父,惡性重大。

法官認為,審理期間,江母及其他家屬均表示希望2人判處死刑,自應加以嚴懲;惟考量2人無任何前科,且犯後坦承犯行,加上鑑定後認江女有「中高度」之矯治可能性及「高度」之再社會化可能性,而張男則是有「高度」之矯治可能性及「高度」之再社會化可能性,堪認尚非全無復歸社會更生可能性,因此量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指出,江女及張男於2014年間一同去美國留學時,請求江父協助申請貸款及資助金錢,江父答應請求,但資金一直提供至2016年,江父就未再持續提供金錢,江女與張男在美國的生活與就學發生困難,自此2人心生怨懟。

2020年11月間江、張返國,多次欲找江父及江母理論,但都遭其拒之門外,甚至報警處理,因此2人便對江父感到憤恨難平,遂開始謀議殺害江父之事,陸續購買膠袋、美工刀、白繩、花剪、水果刀、白色手套、鐵鎚、剪刀、白色束帶等物。

隔年12月26日晚間11時許,江、張將上述犯案工具裝進隨身背包,2人共乘一部機車前往台中市大里區、由江父擔任警衛的一間小學,欲找江父理論。

2人到了學校後,先在附近埋伏,至翌日凌晨12時許,他們進入校園,在中庭處遇到江父,而江父看見他們,因半夜闖入校園,遂當面指責2人,未料激起女兒及張男的殺意,由江女抓住父親的手臂,張男則手持鐵鎚連續重擊江父的頭部3、4下,江父因此倒地不起,又因顱骨、頸椎骨折、腦內出血等嚴重傷害,當場慘亡。

聯手殺害江父之後,江、張為了避免犯行曝光,到附近便利商店購買塑膠袋,再返回國小以塑膠袋、安全帽套住江父頭部,防止江父的血流到地板,隨後前往江父住處,查看是否有異狀或是已報警,接著返回國小,用水清洗沾有血跡的地板。

2人於國小現場完成滅證,把江父抬上其機車,由張男騎乘該部機車載運遺體,江女則騎2人來時路的機車跟隨在後,同日凌晨3時許,一同將遺體載至太平山區棄屍,棄置於一處山溝,再從江父的機車內取出防塵布,覆蓋在遺體之上,又將石頭、雜草堆放在防塵布上,以防止遺體遭人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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