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快驚現雷射光!被惡劣駕駛狂閃「秒瞎」險出事 警祭2重罰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網友在日前貼出一段影片,影片中發現駕駛車輛後方的休旅車,車內突然射出一道雷射,駕駛當時被後照鏡的雷射光照到眼睛,甚至一度還無法直視前方路況,最後只能下交流道就醫,事後被雷射筆照的男子,也將影片貼上網路,網友也紛紛指出「檢舉起來」。

1名網友在臉書社群「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分享一段影片,一台轎車行經北市水源快速道路,由北往南行駛,在靠近基隆高架道路閘道口,後方休旅車前座竟然射出一道雷射光,造成駕駛眼睛受不了,甚至無法直視前方路線,只能選擇下交流道就醫。

▲▼駕駛行駛在水快道路上,竟背後方休旅車拿雷射筆直射。(圖/翻攝自YouTube頻道「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

▲駕駛行駛在水快道路上,竟背後方休旅車拿雷射筆直射。(圖/翻攝自YouTube頻道「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

畫面中可以看到,當駕駛前駛在前方,後方的休旅車前座有一個光點,且還閃爍,最後直接射進前方駕駛的眼睛,影片貼上網路後,網友也表示,「檢舉起來」、「難道是在跟攝影車求救」,也有網友表示「車內小朋友在玩,剛好直射到吧」等語。

文山二分局交通分隊分隊長表示,駕車使用雷射筆照射其他車輛後照鏡,恐造成駕駛人行駛安全疑慮,將視個案調查,如違規屬實,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以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可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並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

警方也呼籲駕民眾,駕駛人行駛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勿以不當方式造成行車危險,如果民眾有受害,可以透過刑事管道提出告訴,或者提出交通違規,由警方協助受理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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