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騎電動滑板車摔癱 「魚鱗變衣服」紡織大亨索國賠結果曝

▲▼台北地方法院外觀。台北地院外觀。北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獨家研發從魚鱗提煉出紡織纖維技術的博祥國際公司董事長侯二仁,2019年騎電動滑板車在台灣大學基隆路校門外摔車撞昏,造成頸部以下四肢癱瘓,至今仍需專人24小時照護,侯男認為路面坑洞害他成殘,告台大與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疏於管理維護,應連帶賠償2576萬餘元,台北地院審結。認定侯男違法在人行道騎電動滑板車、車速不慢又沒戴安全帽,應自負8成過失責任,判新工處須賠償467萬餘元,台大無責,全案還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19年1月28日下午2點多,侯二仁騎電動滑板車從台大基隆路四段校門口出校,要過馬路到對面台灣科技大學停車場取車,因滑板車前輪壓到路面坑洞,侯男向前摔飛,重撞電桿基座螺帽昏迷,經路人報警送醫,開刀急救近10小時,治療到同年12月28日才出院,但頭部外傷合併頸椎脊髓損傷,造成頸部以下四肢癱瘓,連筆都拿不動,需專人24小時照護。

侯二仁(53歲)出身紡織世家,在紡織大廠磨練多年後自行創業,憑藉大學讀畜牧、研究所取得工業工程碩士等專長,成立博祥公司研發以超分子技術從虱目魚、台灣鯛等魚鱗提煉膠原蛋白紡織纖維,2012年終於突破瓶頸做出成品,織出的布料觸感極佳,吸引國際廠牌競相合作,侯男也因此享譽國際。

但3年前遭逢這場意外後,侯二仁因中樞神經系統機能極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已領取身心障礙證明,經鑑定他減損77%勞動能力。侯男認為新工處與台大有責任管理維護事發路段,卻任令路面不平且出現長達86公分、寬45公分與深及2.7公分的坑洞,害他摔傷成殘、無法自理生活,至今難以走出傷痛,要求新工處與台大連帶賠償2576萬餘元。

台大抗辯2000年配合基隆路拓寬、校區拆遷退縮、讓出現場寬約4公尺人行道後,就交給新工處接管養護,包括柏油路面與人行道都由新工處鋪設,台大並非事發路段的管理機關,何況侯男未必是因為路面不平整而摔車。

新工處卻說台大總校區周邊的無遮簷人行道,土地都是台大的,依雙方2018年5月的會勘結論,由於人行道地磚凹陷不平整的破損範圍過大,無法靠新工處零星修補,應由台大善盡維護管理之責。

新工處並指事發路段設有「行人及自行車專用號誌」,侯二仁違法在無遮簷人行道騎電動滑板車,無從期待管理機關在人行道提供足以讓電動滑板車安全行駛的狀態,且侯男應是未注意煞車距離,在高速行駛中因故驟停、受慣性作用向前摔飛,不該將自身冒險行為所遭受的損害轉嫁索賠。

法官依多位證人證述,採信侯二仁確因騎電動滑板車在人行道壓到「凹陷」處摔傷,即使不算坑洞,至少也是路面不平整,代表設置管理有所欠缺,無論台大與新工處如何協調,事發現場人行道依《台北市市區道路管理自治條例》等規定,應屬市區道路而由台北市府管理維護,新工處就是第一線執行機關,本案的「凹陷」也是由新工處在事發後3天補平。

法官認定新工處應負本案國賠責任,侯二仁事發前年薪超過125萬元,計算他因傷而減少勞動能力、醫藥費、看護費、購買輔具與增加生活上之需要的花費,外加280萬元精神慰撫,侯男所受損害達2338萬餘元,但他違法在人行道騎電動滑板車又速度不慢,且沒戴安全帽,應自負8成過失責任,據此判新工處需賠償467萬餘元,台大無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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