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玉珊罵名導「侵占《目擊者》劇本」 北檢逆轉起訴加重誹謗

▲金馬獎《緝魂》慶功宴,導演程偉豪。(圖/記者林敬旻攝)

▲導演程偉豪曾透過律師要付授權費給陳玉珊。(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知名電影監製陳玉珊(改名陳融萱),2017年在臉書刊登「我被侵權的始末之燒腦現實版《目擊者》之我沒拿到錢」,指控導演程偉豪以騙取手段取得授權,將《目擊者》劇本據為所有,「一毛錢都不付耶!」案經台北地檢署2度調查處分不起訴,高檢署再次發回重新調查後,檢察官改依加重誹謗起訴陳玉珊。

陳玉珊為世華娛國際公司負責人,同時也是電影《目擊者》的原創故事構想人,2015年3月間與程偉豪簽訂「授權協議書」,授權程偉豪撰寫《目擊者》劇本、製作影片,且衍生的著作財產權均歸程所有。

但在電影2017年上映後,陳玉珊質疑,程偉豪為了規避協議書說申請到輔導金就要支付15萬元費用的約定,刻意嚴道2016年才申請輔導金,並在「目擊者Who killed CockRobin」臉書粉專上,貼文指控「我說我僅授權2015年,基本上2016年要另外談合約」,「導演(指程偉豪)說2015年以後這個案子歸他,2016年獲得東西也是他的,所以不需要付錢,我當下傻眼」,「不要,輕易,掠奪,別人的,智慧財產」,「導演有意圖劇本0元獲得,為惡意侵占」。

程偉豪為此曾聲明表示,2015年因接下《紅衣小女孩》導演工作,原定的《目擊者》電影補助金申請因規定限制而延後,他在獲得補助金後,也曾請律師協助發函,想支付陳玉珊15萬元。陳玉珊因此和程偉豪互控詐欺、誣告、妨害名譽等訴訟。

檢察官調查後,將2人都處分不起訴,不過陳玉珊被控妨害名譽部分,經過高檢署2度發回台北地檢署續查,檢察官依據雙方簽訂的授權協議書、往來電子郵件、臉書對話紀錄截圖等證據,認為陳女的發文不實,足以毀損程偉豪的名譽,因此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陳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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