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賓士卻沒繳30元臨停費!離場自撞消防栓 竟索賠6萬下場曝

▲▼賓士車離場前沒繳費,撞到停車場外的消防栓,竟要停車場賠償維修費。(無柵欄停車場示意圖,非案發停車場/翻攝自【易停網】臉書)

▲賓士離場前沒繳費,撞到「停車場外」的消防栓,竟要停車場業者賠償維修費。(無柵欄停車場示意圖,非案發地/翻攝自【易停網】臉書)

記者陳雕文、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一輛賓士去年7月要從「無柵欄停車場」離場時,不但沒有繳30元的停車費,撞到停車場外的消防栓後,賓士車的駕駛還要求停車場業者「易停網」賠償其車損61,800元,雙方無共識對簿公堂。到了今年6月,法官判定賓士車駕駛敗訴,還給業者清白。

據判決書陳述,當時賓士車從停車場出口右轉時,撞上了一個公有消防栓,陳姓駕駛主張,是因為業者裝設之廣告牌,遮蔽了他的視線,加上業者沒派人在現場指揮,也沒有設置警告標語或適當阻隔防撞等措施,才導致這起意外,業者應以消保法第7條3項的規定負損害賠償責任。

業者澄清,停車場的設立有符合法規,停車場出入口兩側更保持60度可視角,至於該消防栓是建置在「停車場外!」加上陳男根本沒完成繳費即離場,消費未成立,非所謂消費者。而且,當時白天晴朗無雨、視線良好,陳男對於位於停車場出口側邊一公尺處的消防栓,本來就有謹慎駕駛及注意車前狀況的義務。

法院審理後認定,消防栓設置在道路上,並非停車場內的設施,加上消防栓為粗型柱體,表面也塗有顯眼的紅色漆,廣告牌也不會完全遮擋,一般人於正常駕車駛離出口並右轉進入車道之情況下,應無碰撞消防栓之虞,因此判業者免賠。

雖然在法院審理期間,業者為了證明停車場沒有「撞消防栓」的疑慮準備一堆資料,並在新竹、台北兩地間辛苦奔波,如今總算得到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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