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燈加速通過被罰1800 法院判免罰...因為警察站錯地方

▲▼高雄原住民故事館前路口。(圖/Google地圖)

▲高雄原住民故事館前路口為一大彎道。(圖/Google地圖)

記者蔡怡萍/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蔡姓男子騎機車行經前鎮區原住民故事館前路口時,被員警攔下並說看到男子闖紅燈,但男子喊冤說自己是黃燈加速通過,但員警堅持開出1800元罰單,記違規點數3點。蔡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地方法院檢視員警密錄器畫面後,認為員警站立的位置跟角度在一處大彎道,視線上可能被遮蔽,無法完全辨別燈號轉換,於是判決撤銷這張罰單。

判決書指出,蔡姓男子2021年1月18日下午騎機車通過高雄原住民故事館前路口與翠亨北路口,才往前約130公尺就被前方定點執勤員警攔下,表示蔡男闖紅燈,要開立1800元罰單,蔡認為自己因為剛好綠燈轉黃燈,不能急停以免危險才加速通過路口,不算闖紅燈,且員警所在位置看不清路口實際燈號情況,但員警仍堅持開出闖紅燈罰單。

蔡男不服裁決,提行政訴訟向法院喊冤,高雄地方法院仔細檢視員警密錄器,根據影像拍到的角度和周邊景物,看出站的位置是一處弧形彎道,且路口號誌距停止線至少1公尺以上,認為雖然當時燈號轉為紅色,但無法確定蔡男是否在黃燈時就越過停止線,如果於黃燈最後一秒通過停止線,縱使燈號轉換為紅燈,仍應繼續前進,此時自前方遠處看確實容易誤認,所以不能單憑「目視」就判定為闖紅燈行為,法院因此撤銷原處分,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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