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東熊/我國刑司法慘狀 白色恐怖「官僚意識形態」尚存!

我們想讓你知道…我國司法改革之第一要務為務必使法官、檢察官民主化;如這一點做不到,則休想提升法官、檢察官之人民信任度。

● 黃東熊/國立中興大學前校長、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講座教授

據遠見民意研究調查會之民意調查,我國民眾對法官之信任度,僅有43.1%,在16個調查對象中,居倒數第4位,但其不信任度則有47.8%,在16個調查對象中,乃居前第3位,亦即,民眾對法官之不信任度,仍僅居於新聞記者(第1位),與立法委員(第2位)之後。

警察信任度遠勝司法官

然而,民眾對警察之信任度則有70.7%,在16個調查對象中,居前第5位,而其不信任度乃僅有21.29%。易言之,我國民眾對法官之信任度,與對警察之信任度,乃有天淵之隔。筆者殊不知,法官如看到這種民意調查之結果,有何感想。

不錯,警察之中,仍有許多不肖之警察,但警察於我國政治民主化時,跟隨著政治民主化而民主化,而成功。筆者認為,此乃警察現在能獲得民眾如此高信賴度之主要原因。

▲作者認為警察配合民主化取得高信任度。圖為桃園市警察局楊梅分局。(圖/翻攝自Google Maps)

官僚意識形態尚存

然而,我國法官與檢察官,到現在仍保持著白色恐怖時代之官僚意識形態,而不民主化,仍對人民作威作福,所作所為從不考慮對人民之公平、公正:不論對刑事訴訟法之立法與解釋,均在扭曲法理,而在作對人民不利之立法與解釋,而從來不想要建立刑事司法之公平、公正形象。如此之法官與檢察官,自然不容易獲得人民之信任。

同時,於此,我們更應注意,我國於政治民主化時,政府能起用具有民主意識之人擔任警政主管與警察教育主管,而使警察民主化能順利成功。反之,我國刑事司法,至今,仍留有白色恐怖時代之法官與檢察官在擔任顧問與法官、檢察官之教育者。

▲作者認為司法官保留「白色恐怖時代之官僚意識形態」,以至於法律上的解釋都偏向對人民不利。(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須知,教育為以心傳心的工作,故留用具有白色恐怖時代之官僚意識形態之人,擔任顧問與法官、檢察官之教育者,則難怪我國刑庭法官與檢察官,至今,仍具有強烈之白色恐怖時代之官僚意識形態。因此,我國司法改革之第一要務為務必使法官、檢察官民主化;如這一點做不到,則休想提升法官、檢察官之人民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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