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忙家長缺席學校日!教團籲修法 每年給1天帶薪「親職教育假」

▲▼部分媒體報導新北市有多所國小受新冠肺炎群聚感染影響被要求要停課,被點名的板橋江翠國小表示學小並沒有要停課,無端遭到波及實在冤枉。一早校門口正常上課上學,部分家長則在圍牆外觀望入校上課的孩子。(圖/記者湯興漢攝)

▲全教總呼籲修法,為家長爭取每年1天的帶薪「親職教育假」。(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今天是教師節,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28日)召開記者會指出, 有感於親師合作對教育與孩子的重要性,全教總推動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每年給予員工1天帶薪「親職教育假」,方便家長出席學齡子女的學校日相關活動,目前已有不少企業自主響應。

開學後,各校陸續舉辦「親職教育日」(學校日),透過親師生互動,掌握孩子的成長情況,但過去有許多家長因工作無法出席。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學校日作為學校年度重要活動,本應鼓勵全體家長參與,為提高家長出席率,不少學校特別規劃在假日或晚間辦理學校日活動,然而,回到學校現場,仍有許多家長因工作因素無法出席,不僅影響親師合作,也使教育基本法保障的家長教育參與權形同具文,值得各界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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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認為《教育基本法》自1999年公布迄今已經22年,教育部與立法院應嚴肅面對教育參與權並不均等的現實,建議朝野委員研議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增訂「親職教育假」,以保障受雇者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基本權益。

除了法制面的立法保障,全教總認為少子女化情勢嚴峻,人才培養為國家經濟發展之重中之重,而落實國民教育階段之親師溝通,為促進家庭教育、提升親子關係之重要工作,亦為人才培育極為重要之環節。基於強化國民教育、促進親師溝通,全教總除推動修法外,特別呼籲企業界、雇主基於企業社會責任及永續經營之精神,給予員工以公假出席子女學校日活動。

侯俊良表示,社會的進步,除了仰賴與時俱進的法規,更關鍵的還是在於行動,全教總感謝相關公會、企業界雇主、朝野委員的支持,也期待有更多的企業主善盡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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