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後壁區陳姓男子,未確實實名登記,遭台中市政府經發局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6千元拒繳,被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查扣機車。(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後壁區陳姓男子,今年5月間遭查獲在台中市1家視聽歌唱消費但未確實為實名登記,增加疫情調查的難度,遭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裁處新台幣6千元罰鍰拒繳,案經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查扣其機車。
台南分署表示,8月23日接獲台中市政府法制局移送案件後,隨即清查陳男名下財產,15日執行人員至陳男住處現場執行時,恰巧發現陳男三陽摩托車停放在門口,立即查扣,並拖吊回台南分署保管。
台南分署呼籲,請民眾遵守各項防疫規定,台南分署將與台南市衛生局保持密切聯繫,對於居家隔離期間趴趴走、違規營業、群聚、不戴口罩等違反防疫規定之裁罰案件,將優先、強力執行,以共同維護國民健康。
台南分署提醒,違反防疫規定遭裁罰而被移送執行的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台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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