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安親班停課「錢都繳了」 新竹縣府公布退費原則

▲疫情安親班費怎麼繳? 新竹縣府公布停課期間退費原則 。(圖/新竹縣政府提供)
▲新竹縣政府針對教保服務機構、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在疫情期間停課退費公布相關辦法。(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因應疫情嚴峻,教育部宣布5月19日至6月14日全台各級學校全面停止上課,新竹縣政府根據教育部規定教保服務機構、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機構最低標準退費原則,也在第一時間對於新竹縣以上機構發文公告,採取相關退費處理或其他措施補課,也請家長注意,不要忽視自己的權利!

教育處表示,對於教保服務機構,包含公私立幼兒園及準公共幼兒園,依據新竹縣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原因強制停課,教保服務機構應依停課日數與當月教保服務總日數之比例,退還停課期間之點心費、午餐費、交通費、延長照顧服務費,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縣府表示,公私立幼兒園(含準公共幼兒園)應依比例退還午餐費、點心費、課後延托、交通費等按日或按次計算之代辦費用;非營利幼兒園則按幼兒每人每月實際繳交費用,乘以停課日數占當月教保服務總日數之比率,再乘以百分之三十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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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處強調,教育部已經在5月27日分別與地方政府及全國性教保經營者團體代表研商並達成共識,6月先不向家長收取在教保服務機構每月繳交代收代辦費,等復課以後,再依照6月實際上課日數,按比例向家長收費。

另外,補習班機構則依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25條第1項第3款規定,依比例退還當期開班已繳之費用,或經學生同意以補課、提供授課錄影資料或其他適當方式處理。對於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依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8點第1項規定,依比例將剩餘服務天數之款項退還予兒童家長。

縣長楊文科表示,疫情持續嚴峻,請大家共體時艱攜手度過,未來因應全國疫情發展,教育部正研擬紓困措施,核定後縣府亦將積極協助以上機構度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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