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苗栗和新竹「一期作2.8萬公頃」停灌 農委會宣布2樣態補償

▲▼水稻,稻田,糧食,糧食自給率,農業,灌溉,水田,稻米,停灌,農地汙染,食安,糧食安全,土地汙染,米價。(圖/記者李毓康攝)

▲台中、苗栗及新竹地區110年第一期作確定停灌,面積約2.8萬公頃。(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水情持續嚴峻,台中、苗栗及新竹地區110年第一期作確定停灌,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今(29日)下午宣布配套措施,3縣市面積達27544公頃,共有兩種樣態可申請補償。桃園部分則預計1月5日宣布停灌。陳吉仲強調,「白米供應明年一整年絕對沒問題。」

陳吉仲說明,旱災中央害應變中心今評估台中、苗栗及新竹地區水庫蓄水量,滿足明年第一期作農業用水,且依氣象評估分析未來降雨量可滿足明年第一期作用水之機率偏低,研商決定台中、苗栗及新竹地區水庫灌區2萬8千公頃農田明年第一期作實施停灌。為使農民損失減到最小,農委會配合停灌實施補償措施,協助受影響農民及相關產業度過56年來最大的旱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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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吉仲表示,此次停灌補償措施為公告停灌範圍內之實際耕作者,補償措施分為兩種樣態,一是不種稻作,且種植符合「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之綠肥、景觀或各項獎勵作物者,每公頃補償9.3萬元。二不種稻作,且辦理翻耕或種植非獎勵作物或由農田水利署管理處供水養殖者,每公頃可補償8.2萬元。農民可自行選擇申報其中一種樣態。

農委會提醒,停灌區內農民可於受理申報期間(1月7日起至1月26日,假日無休),攜帶並填寫身份證或戶口名簿,還有印章或簽名,農會或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及切結書等相關文件至各管理處工作站申辦,各管理處亦會排定時段指派專人到各水利小組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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