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這個才賺嘛...獵捕伯勞鳥保育動物 最高獎金20萬元

▲屏東林管處恆春工作站人員結合國小學童生命教育課程,宣導共同加入保育行列              。(圖/屏東林管處提供)

▲屏東林管處恆春工作站人員結合國小學童生命教育課程,宣導共同加入保育行列 。(圖/屏東林管處提供)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目前正值赤腹鷹等鳥類大批過境恆春半島季節,林務局為鼓勵民眾共同保育這些野生動物過境,訂定檢舉辦法,直接逮捕現行犯或協助緝獲者,發給新臺幣4萬元至20萬元獎金,身分絕對保密。

為保護赤腹鷹等候鳥過境,屏東林區管理處恆春工作站於9月15日、18日、29日、10月15日分別至大平國小、車城國小射寮分校、車城國小溫泉分校、墾丁國小鵝鑾分校,進行「護野鳥、反獵鷹」保育宣導。

結合國小生命教育課程,以深入淺出方式讓全校師生認識南台灣候鳥「紅尾伯勞鳥、赤腹鷹、灰面鵟鷹」3種鳥類特徵、顏色,另透過有獎徵答方式,加強小朋友對珍貴稀有過境鳥的認識與了解,加入「不獵殺、不買賣、不食用」等野生動物三不政策行列,及「0800-00093您您您救山林」免費檢舉專線,共同保護野生動物。

屏東林管處說,紅尾伯勞鳥、赤腹鷹及灰面鵟鷹均屬保育類野生動物,凡是捕殺、買賣等均屬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違法者得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以上150萬以下罰金,籲請民眾勿隨意補捉候鳥,以免觸法。

林務局設有「取締或舉發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獎勵辦法」,提供犯罪間接證據者,發給新臺幣2千元至1萬元,提供嫌犯姓名或住址者,發給新臺幣4千元至2萬元,提供犯罪直接證據者,發給新臺幣6千元至3萬元,提供嫌犯姓名、住址及犯罪直接證據者,發給新臺幣1萬元至5萬元,直接逮捕現行犯或協助緝獲者,發給新臺幣4萬元至20萬元,且檢舉人身份絕對保密,希望藉由民眾力量能使恆春半島成為最友善的候鳥遷移中繼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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