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故意「吐口水」散播病毒 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 澳洲,雪梨,新冠肺炎。(圖/路透)

▲新冠肺炎肆虐期間,知名地標雪梨歌劇院人潮不再。(圖/路透)

記者王致凱/綜合報導

澳洲衛生部長杭特(Greg Hunt)8日警告,如果有人故意向醫護人員散播病毒,例如吐口水,最重可以被判處無期徒刑。

根據澳洲SBS News報導,杭特在記者會上抨擊近期多起惡意對待醫護人員的事件,同時警告如果有人故意向醫護人員散播新型冠狀病毒,將會面臨刑事責任,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杭特引用澳洲總檢察署的法律見解,認定蓄意散播新冠病毒屬於刑事犯罪,並且在澳洲各州與各領地全部適用。杭特表示,如果有人故意使醫護人員染疫致死,「將被處以最嚴厲的懲罰,包括終身監禁。」

杭特表示,故意對他人咳嗽,使他人擔心受到傳染而心生恐懼的行為,在澳洲各州與各領地也都屬於刑事犯罪。

根據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即時統計數據,截至台灣時間9日0時,澳洲累計已有6010例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累計死亡人數則有50人,包括新南威爾斯21人、維多利亞州12人、西澳大利亞6人、昆士蘭4人、塔斯馬尼亞3人、首都領地2人、南澳大利亞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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