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寶走路闖紅燈「撞死」騎士!遭判3年、賠537萬:怕被要錢才肇逃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浙江寧波有位50多歲的謝大媽,闖紅燈過馬路,撞上電動車騎士,兩人雙雙倒地。但大媽卻害怕被討要巨額賠償,因此從現場逃跑,留下顱骨骨折、受重創的騎士在路中央等死,最後送醫仍不治身亡。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法院24日對此案作出判決,大媽作為事故引發者,必須賠償對方家屬117萬元人民幣(約537萬新台幣),並蹲3年監獄作為懲罰。

綜合陸媒報導,2018年12月6日17時35分左右,謝大媽在寧波鄞州區五鄉鎮環城南路口,闖紅燈由北往南步行穿過馬路,與騎著電動機車的鄧姓騎士相撞,兩人瞬間倒地。

▲▼三寶走路闖紅燈撞死騎士!遭判關3年、賠537萬。(圖/成都商報)

▲大媽與騎士相撞瞬間。(圖/成都商報)

強大的衝擊導致騎士頭部顱骨骨折、蛛網膜下腔出血(SAH),引發顱內壓增高,壓迫延髓(延腦)嘔吐中樞及腦幹,使咳嗽等反射減弱,最後騎士因嘔吐物吸入呼吸道,阻塞支氣管引起窒息身亡。

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法院24日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謝大媽解釋,當時風雨交加,撐傘沒看清路面情況,會肇逃是因為事故發生後,又「擔心對方訛錢」,怕被討要大筆賠償金,才會沒有查看騎士的受傷情況,也沒報警,就逃離事故現場。

▲▼三寶走路闖紅燈害死騎士!遭判關3年、賠537萬。(圖/成都商報)

▲大媽身穿「FIGHT LIKE A GIRL」出庭。(圖/成都商報)

公訴機關認為,謝大媽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導致騎士身亡,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且在肇事後逃逸,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

最後鄞州法院判決謝大媽得服三年有期徒刑,並賠償身亡騎士家屬醫療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等損失共計117萬多元(人民幣,下同)。

▲▼三寶走路闖紅燈害死騎士!遭判關3年、賠537萬。(圖/都市快報)

▲大媽與騎士相撞瞬間(紅圈處)。(圖/都市快報)

案件判決結果在網路曝光後,不少網友討論,「就是要治治這些大媽,是壞人變老了」、「現在闖紅燈的很多都是大爺大媽」、「判的好」、「就是要每個人都要守規矩,行人和車輛都要守規矩」。但也有人把焦點放在大媽出庭時的衣著,「大媽穿的衣服上印著『FIGHT LIKE A GIRLl』,大媽的內心裝著一個少女心,無所畏懼啊」。

▼網友評論。(圖/翻攝自微博/紅星新聞)

▲▼三寶走路闖紅燈害死騎士!遭判關3年、賠537萬。(圖/翻攝自微博/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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