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安眠藥又吸安 失意男失眠遊蕩連燒4機車 

▲失意男失眠遊蕩連燒四機車 辨吃安眠藥又吸安恍神。(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石男吸安服藥後在街頭遊蕩,看見路邊的垃圾桶與機車竟然一把火燒了。(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1名石姓男子,因失眠睡不著,吃了安眠藥加上吸安後在住家附近閒晃,竟隨意拿著打火機點火,先引燃垃圾桶後再放火燒了4台機車,連自已大嫂的機車也不放過,民眾發現報警,並當場逮捕石男。新竹地院認,石男濫用毒藥物,任意引燃數量機車,嚴重危害社會公共安全,因此依放火燒毀他人物品致公共危險罪判刑1年4個月。

判決指出,52歲石男有使用安眠藥及吸安的習慣,2016年3月某日凌晨,石男因心情煩悶,先服下安眠藥後又吸食安毒,只是石男仍無睡意,於是在住家附近閒晃,拿起打火機點先燃圾垃桶垃圾袋,看著燃燒起的火光,他覺得意猶未盡,連路旁機車也不放過,放火一連燒毀4機車,由於火勢越來越大,引起附近住戶發現報警逮人。

新竹市警方接獲報案趕抵現場,果然發現多輛機車正陷入火海,而石男還準備放火燒雨衣,點燃其他機車,石男因此被抓個正著,員警喝令制止石男後並通報消防局派人滅火,而石男也被以現行犯逮捕回警局。

石男向法官辨稱吃安眠藥及吸安導致無法辯識行為違法,但法官調閱醫院病歷,發現石男服用安眠藥及安非他命已久,耐受度已異於一般人,加上勘驗警方逮捕監視器畫面,發現石男在警方詢問時,還可糾正警方錯誤,對答如流,顯見心智正常,法官認定石男辯詞不可採信。

法官審酌,石男點燃機車,配有油料管線極易竄燒難以撲滅,且又鄰電線桿極可能爆炸,危及鄰近房子及無辜,因此石男已構成公共危險。考量石男是累犯,應予嚴懲;考量石男將勞保年資提早結清,將勞保的錢賠償被害人,與被害人和解,受害人也表示不追究,撤回毀損告訴,新竹地院依放火燒毀他人所有物致公共危險罪判刑1年4個月,不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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