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他墮2次胎!小三撕破臉嗆「買不起瑪莎拉蒂」 名設計師告輸了

▲▼偷吃、不倫、偷情、婚外情、小三、偷拍、劈腿、出軌。(圖/翻攝pakutaso)

▲楊女因「所言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最後獲無罪確定。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翻攝pakutaso)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台北一名楊姓女子指控知名室內設計師陶繼綱「瞞婚」騙交往,為此還墮胎2次,最後才發現自己根本是小三,之後氣憤在臉書上怒罵對方「打腫臉充胖子」等語遭提告妨害名譽。新北地院審理後,一審判楊女無罪;陶男不服上訴高院但被駁回,因此楊女無罪確定。

判決書指出,楊姓女子與陶繼綱互為熟識,但於2017年8月7日以發布「「陶繼綱~你怎麼打腫臉充胖子?都沒錢在借錢了~還說瑪莎拉蒂是你的車~」等文字,還有「號稱哈佛畢業的知名過氣室內設計師陶繼X先生,明明都要跟人借錢付房貸了,還騙別人瑪莎拉蒂是你買的」等有貶低陶男名譽、人格及社會評價話語。

其實2人並不是第一次鬧上法院,楊女3月時向媒體爆料,與陶繼綱2013年8月交往同居,還曾為他墮胎2次,但2016年起對方就常找藉口不在家、2017年藉口出差玩失聯,後來才坦言已經結婚且有小孩提出分手。為此她身心嚴重受創,認為陶男已侵害她的人格權、貞操權,因此決定向陶男、陶妻求償100萬元。

對此,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陶繼綱隱瞞自己結婚的事實,導致楊女受騙交往並懷孕流產,使得她罹患精神疾病須就醫治療,侵害人格法益情節重大,因此判決陶繼綱須賠楊女60萬元。

至於陶男自訴楊女妨害名譽部分,新北地院一審,法官認為楊女所言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沒有誹謗故意,因此判她無罪;陶男不服上訴至高院。不過高院仍維持新北地院一審判決,駁回上訴,因此楊女獲判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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