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手機回佣當納骨塔會費 女報案稱證件遺失 誣告罪判刑

▲繳不出公司會員費,以雙證件申辦門號手機優惠代繳事後不認帳,誣告罪判刑二個月,未易科罰金         。(圖/記者陳崑福攝)

▲繳不出公司會員費,以雙證件申辦門號手機優惠代繳卻不認帳,被依誣告判處二個月有期徒刑,未易科罰金(圖/記者陳崑福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利姓女子,參加一家靈骨塔直銷公司成為會員,繳不出4萬多元會費,將身分證及駕照交給公司台北人員拿去申辦電信公司手機門號及受贈手機優惠等方式繳納會費,事後卻以證件遺失向警方報案,被檢方依誣告罪起訴,屏東地院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未諭知緩刑。也未諭處易科罰金,也就是如判處確定就要入獄服刑。

利姓女子的家長聞訊,相當擔心。承審法官表示,該案簡易判決案件,依據檢方起訴內容調查屬實,不必經開庭程序即予逕刑判決。被告不服判決,或可先和原告取得諒解或和解,也可提出上訴,爭取緩刑機會。

判決書說,21歲利姓女子於2017年4月間某日時許,在屏東市靈骨塔直銷公司辦公室內,因無法繳納入會費及慶云公司相關產品費用共4萬多元,即將其個人身分證及機車駕照正本交付予該公司徐姓經理並同意其代為申請手機門號及受贈手機優惠方案,以受贈手機變賣換現金方式繳納上開入會費及產品費用。

徐姓經理將她的身分證及駕照寄往台北公司陳姓經理協助辦理。她於2017年6月2日下午,向屏東警分局民生派出所報案,謊稱其身分證及機車駕照遭人盜用申辦手機門號。嗣經警方依法追查偵辦,發現上情,依誣告罪嫌送辦。

檢方偵查,她表示上開門號係遭楊姓男子偽造其簽名代辦,她只同意交付雙證件給公司申辦貸款,不知道對方是拿去辦手機門號等語,檢方傳訊相關人員調查,發現利女所言不實,依誣告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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