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汙法滅10年以上老機車? 民進黨政府動起來闢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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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汙法引發民眾不滿。(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空汙法》日前於立法院三讀通過,但因其針對超過10年的老舊汽、機車將加嚴排放標準,經通知屆期未改善者,最高可處6萬元罰鍰,甚至撤照,引發質疑,網路上更傳出「2030年汰除全部燃油車使用」,民進黨政府則立即動起來闢謠,包括立法院長蘇嘉全、行政院秘書長卓榮泰及環保署都再次說明政策。

根據《空汙法》規定,未來1999年6月前出廠的柴油車或二行程機車,可能都會被禁止通行特定區域;另外,將加嚴出廠10年以上交通工具的排放標準,經通知屆期未改善可處3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未進行汽機車排氣檢驗者,最重將可註銷牌照;修法也禁止汽車安裝影響空氣污染物排放的減效裝置,卻引來許多網友不滿,灌爆總統蔡英文、行政院長賴清德及蘇嘉全的臉書。

網友紛紛砲轟,「新的空污法政策上路,10年以上燃油車無一倖免,為了生活可以忍,但栽贓老車誣蔑我的回憶不行;為了政策可不騎,但溫飽討生活的市井小民不行,為何不食肉麋?為何不換新車?用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用六期的法驗十年的車」、「砍民生用車來抵換工廠排放,錯誤的政策比貪污可怕無誤,誰禁燃油就廢你票」、「官員自己爽爽的坐專車,你們應該以身作則,走路上下班,做榜樣給我們學習,而不是自己坐好車,叫人民換車。」

對此,蘇嘉全27日說明,這項「抵換機制」,也就是車輛必需減少3.33公噸的汙染量,才能讓工廠抵換1公噸。除了讓傳統產業有改善的緩衝時間,最終目的是要讓空污的「質」與「量」能夠同步雙降。

另針對網傳「2030年汰除全部燃油車使用」,卓榮泰也在民進黨中常會上澄清,只要經過檢驗,汽機車都可以繼續上路,這次《空汙法》是自2002年以來再次大翻修,盼外界能理解正確資訊。

環保署則強調,並非「2030年汰除全部燃油車使用」,而是「2035年新售機車全面電動化」,指的是2035年起禁止燃油機車之生產銷售,2035年之前已領牌之使用中機車並不受相關規定影響,有關「2030年汰除全部燃油車使用」係屬刻意誤導,意圖引起車主不必要之恐慌。

至於加嚴出廠10年以上汽機車排放標準,環保署表示,是加嚴使用中車輛排放標準(定檢及攔檢),將依空污法規定,視空氣品質需求,分階段、分期程來進行規劃,第一階段將優先管制老舊高污染二行程機車及1、2期柴油車,相關標準在實施之前也將依規定進行草案公告、徵求意見、召開公聽會及研商會等作業程序,徵詢各方意見後,確認各項配套措施可行後,才會正式實施,不會貿然就實施,也不會對全部車齡達10年之車輛都加嚴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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