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法》挨批打假球 柯建銘駁:明明是滿壘全壘打

▲▼立法院院長蘇嘉全。(圖/記者李毓康攝)

▲立法院長蘇嘉全三讀《空污法》。(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立法院25日晚間9時多三讀通過《空污法》修正案,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本次修正是91年以來,最大幅度修法,除了建構追繳不法所得利益、新增檢舉獎金及吹哨者制度外,更針對空氣品質改善的需求,進一步加強燃料及有害污染物管制,並且擴大污染源納管範圍,加強交通工具及其他機具排放管制等,可建構更完整的空氣品質管理制度,以有效防制空氣污染、維護國民健康,「明明是滿壘全壘打,豈容國民黨污衊成打假球。」

柯建銘指出,《空氣汙染防制法》從1975年5月23日公布迄今,歷經8次修法以建構台灣防制空氣汙染之法治內涵。近年來由於整體環境劇烈變遷導致汙染管制需求增高,且空氣品質不佳已經變成重大民怨之一,現行法規確有檢討修正之必要。 本次修正由原條文86條,修正後條文共計100條,修法重點包括四大面向,首先是「擴大固定汙染源管制」,包括了訂定既存汙染源應削減汙染排放量的準則、訂定一致性汙染削減準則和許可審查原則、加強有害空氣汙染管制、增加燃料成分規範和化學製品管理等項目。

其次是「增加移動汙染源管制」,包括了增加了空氣品質維護區、增加交通工具以外移動汙染源管制、對10年以上交通工具加嚴排放標準等項目。此外本法亦「加重罰金、提高罰鍰、鼓勵檢舉不法」,以及將相關資訊對民眾公開,可以說是一部非常進步有效的法案。

此外,這次還有第9條「抵換機制」,對新設或變更之固定汙染源,得以改善移動汙染源所減少的排放量抵換機制,是空污「質」「量」雙降的有效方法,但考量產業轉型的考量需要時間,在總量管制減量的規劃下,在野黨質疑的移動汙染源的抵換機制,其實現行條文即有此機制,但為鼓勵二行程車輛早日更新且給傳統產業改善的緩衝時間,讓企業得以藉較低轉換率的抵換機制來達到雙降的目的。且配合政府政策將施行期間控制在10年以內,以督促產業加速改善與轉型,進而改善空氣品質。

至於被在野黨及環團批評的「霸王條款」,柯建銘反駁,中央主管機關會同或會商經濟部(有關機關)的條文,一直被在野黨污衊成是執政黨在打假球的條款,但政府是一體的,各單位不能再各自為政,會同是雙方責任的共同承擔,其具體的表現是預算的分擔與編列,因此,空氣汙染的總量管制與緊急防制措施中央主管機關應該會同經濟部(有關機關)共同決定公告實施。協商過程中在野黨不斷的抹黑政策,誤導民眾好似用會同就是經濟部凌駕環保署之上、是經濟部的霸王條款。最後,民進黨改以符合行政運作的實際狀況來修法,也希望藉此解除在野黨的疑慮。

他認為,本次修法有其急迫性與必要性。然而經委員會4天審查、2次委員會協商及院長8次協商及署長拜訪委員或辦公室助理40次以上,國民黨仍用噴口水的抹黑方式,污衊民進黨黨打假球,實與事實相違。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圖/柯建銘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圖/柯建銘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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