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打槍鞭刑「有違公約精神」 朱學恒:阻止酒駕靠說幹話?

▲▼台北市一名許姓男子在文林路、中正路口酒駕衝撞一對情侶,導致1死1傷。重傷的林姓男子擔任知名樂團Beyond Cure主唱,演出相當受到矚目,卻因酒駕遭衝撞,尚未脫離險境。(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大三生酒駕衝撞一對情侶,導致1死1傷。身亡的男子是一名樂團主唱。(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酒駕事情頻傳,更多是累犯罰不怕,有民眾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希望除現有刑責外再追加鞭刑,對此法務部5日回應,「鞭刑不符合現代刑罰思潮,台灣已簽署聯合國人權兩公約,不宜引進。」宅神朱學恒6日在臉書怒批,「只會說幹話,提不出任何解決方案,酒駕犯一犯再犯,一殺再殺,你怎麼阻止他們?靠說幹話嗎?

▼蘆洲交通分隊員警陳昭宏執勤遭無照酒駕女撞截肢。(圖/本報資料照)

蘆洲交通分隊員警陳昭宏執勤遭無酒駕女撞成重傷、截肢,今日甦醒寫下「謝謝大家我會堅強」回應各界關心。(圖/本報資料照)

實踐大學三年級學生23歲許育呈上個月(11)29日酒後開車,撞上了知名樂團Beyond Cure林姓主唱及其蔡姓女友,造成1死1傷,他肇事逃逸還辯稱,「當時頭很昏,所以離開一下,不是故意逃跑!」 新北市蘆洲分局警員陳昭宏更因為在快速道路執勤,遭到酒駕女子從後方追撞,造成重傷小腿截肢,肇事的無照女子高院二審改判刑2年10個月;還有基隆一名油漆工14次酒駕都罰不怕,後判刑2年半,且須先接受禁戒6個月治療矯正。

因此有民眾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認為酒駕累犯、性侵及幼童傷害等罪犯除現有刑責外,還應追加「鞭刑」,引發各界熱議,創下最多附議人紀錄。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1日召開協作會議,5日在臉書貼出法務部簡報,「當天包括公務同仁,以及提案人、連署人等與會者,都認為『鞭刑」』並非嚇阻酒駕的最佳途徑。

▼網友提案「鞭刑」,附議多達2萬6千個。(圖/翻攝「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網站)

▲▼網友提案「鞭刑」,附議多達2萬6千個。(圖/翻攝「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網站)

法務部的簡報中提到,從刑法學層面來看,以矯正刑取代應報刑,為現代刑罰的趨勢,鞭刑是專制時期刑罰報復主義下的產物,「不符現代刑罰思潮」。目前90%以上國家都未採取鞭刑,更何況台灣已簽署聯合國「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前者第7條規定:「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或侮辱的處遇或懲罰」。若台灣引進鞭刑,有違公約精神及國際刑罰趨勢。

唐鳳表示,本案極具爭議,受到媒體及社會各界關注,但「我們仍以一貫中立、公開的方式籌備,以及舉行協作會議」。儘管有些人認為協作會議討論這樣的議題是浪費行政資源、不夠堅守人權底線,但站在政府立場,任何公共政策除非牴觸憲法,否則都應有討論空間,也不應由行政院扮演「否決者」角色。

此說法讓朱學恒批評,「酒駕犯一犯再犯,一殺再殺,你怎麼阻止他們?靠說幹話嗎? 穿衣服吃飯也是專制時期產物,你怎麼不光屁股上班?強行修惡勞基法,不顧勞方抗議有沒有違反人權公約?一碾再碾把七歲女童活活撞死難道就是人權象徵轉型正義?」 網友在底下留言,「不想做時什麼都是理由。」「又不是聯合國成員,一天到晚拿公約出來嘴到底有甚麼意義。」「每天電視打開都有酒駕死亡車禍,到底要害死多少人。」「酒駕撞死人,列國賠好了!因為是國家縱容的!」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法務部認為鞭刑是專制時期產物。(圖/翻攝自臉書/唐鳳)

▲▼「鞭刑是專制時期產物」 法務部打槍:違反聯合國人權公約。(圖/翻攝自臉書/唐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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