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長眼阻礙救護車通行 未來將「重判」3,600元罰緩

▲救護車在後方鳴笛,前方車輛卻沒有讓開。(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交通部宣布將針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提出修正案,未來不禮讓救護車、消防車通行者,將重判3,600元並吊銷駕照。(圖/資料照,以下同)

記者游鎧丞/綜合報導

曾因未禮讓救護車優先通行、並做出不雅姿勢挑釁名聞一時的「中指蕭」,明年開始可得小心了!

據了解,交通部近期將針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提出修正案;當中明文規定,未來不管同向或逆向路段,只要假使遇到救護車、消防車等執行公務車輛,都必須靠右禮讓;違者將會「重」判新台幣3,600元罰緩、並吊銷駕照,預計最快明年一月便會正式施行。

只是區區3,600元便算「重」判?我們偉大的交通部官員是不是搞錯了什麼…。

▲惡劣!遊覽車一路擋救護車 好心人超車霸氣攔下他。(圖/翻攝自爆料攻社)
▲說真的,這類不禮讓消防車、救護車先行的事件,在台灣可說是屢見不鮮。

說真的,在台灣現在這種駕照用「雞腿」就可以輕鬆換到的年代,許多駕駛在駕駛習慣、禮節上真的是有待加強;君不見每天佔據新聞版面的諸多酒駕、未禮讓消防車所衍生而來的社會案件?

有鑑於此,交通部將針對現行法規提出修正案;未來不管是同向、逆向車道,只要後方有救護車、消防車等現正執行緊急任務車輛,前方汽機車必須立即減速、靠左/右讓道,讓消防救護車輛得以超越;同時行經交叉路口,駕駛也必須維持動線清空,讓消防救護車輛得以快速通過。

倘若證實未有禮讓行為遭檢舉、並經證實者,未來也將處以3,600罰緩並吊銷駕照。

▲救護車執行任務於紅燈通過路口時,與綠燈機車撞及,騎士拋飛。(圖/記者林悅翻攝)
▲該修正案最快將會在明年一月正式上路。

根據交通部表示,該修正案將自12/1公布細項,最快在2018年1/1正式施行;雖說新台幣3,600元罰緩看似輕如鴻毛,所幸立法院已在研擬將罰款金額提高至6千元至9萬元,最快本次會期便有機會三讀通過。

但說真的,不管罰多罰少,倘若想到後頭救護車可能載的是自己的家人,為什麼還有那個臉皮賴在前頭不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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