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只是解釋問題!賴清德:地方議題一個月內解決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質詢,行政院長賴清德。(圖/記者林世文攝)

▲賴清德。(圖/記者林世文攝)

記者張暐珩/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賴清德30日在院會中指示,立法院下個會期是2月1日開始,大家都非常忙碌,請部會首長對於本會期施政總質詢,或委員會委員質詢的議題,都要能掌握進度。並要求政務次長親自審查、審閱業管部會回覆給立委的公文,千萬不要只讓承辦單位辦理,就將公文送出去。

賴清德強調,這樣可能只是解釋問題,而沒有解決問題。請政務次長或政務副主委等負責這項工作,也請公文循往例副知、回報給國發會,請部會給督導政委,政院希望由這兩個機制落實立委對行政院建言。

賴清德也提到,立委來自各區域,在地方聽取民意,發掘地方問題,要善用他們的優點。中央政務較忙碌,若妥善利用委員諮詢,解決這些問題,對政務推動很有幫忙,請首長回去要求政務次長或政務副主委負責這個工作,以解決問題態度來面對,而非解釋事情。如果涉及跨部會,請政務委員幫忙,讓國發會列管。

針對下鄉成果,賴清德說,國發會已做完整紀錄,縣府團隊及鄉鎮長所提意見,國發會都已做紀錄和分辦表,哪個議題屬於哪個部會負責及哪個政委督導。希望縣市首長及鄉鎮長反應的,由政務次長或政務副主委看過,才做出回答,最好首長也能看過,才能實際解決地方問題。

基於這原則,賴清德指示,以後議題最好一星期或兩星期內解決,最晚一個月內做出解決。如真不行,需要跨部會,請政委督導,今年預算如果沒有辦法,可排入明年預算,有次序及期程解決地方問題,中央及地方藉由這機制的合作,國家會持續往前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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