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公認鞭刑「殘忍不人道」 台權會:重點是根除酒駕

▲▼印尼亞齊省男同志受到公開鞭刑。(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印尼亞齊省男同志受到公開鞭刑。(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錢玉紘/綜合報導

酒駕造成他人受傷甚至死亡的問題在台灣社會層出不窮,日前也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出,針對酒駕累犯、性侵等傷害罪犯增加鞭刑制度,政務委員唐鳳也訂12月1日開會討論。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施逸翔則是認為,這樣可怕的「肉刑」相當殘忍不人道,真正需要解決的還是根本的酒駕問題。

日前發生在金錢豹酒店上班的顏姓女子,多次酒駕卻一犯再犯,14日凌晨再次喝酒開車,撞死騎機車的陳姓烘焙師,引起社會憤怒,酒駕累犯該如何懲罰的議題再次浮上檯面。其中,修法讓酒駕累犯接受鞭刑的提案,在短短3日內就達到附議門檻,施逸翔卻認為,這樣的憤怒情緒是值得被尊重的,因為這是人之常情,但是,大幅修法加入鞭刑,事實上不符合的人道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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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如果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搜尋「酒駕」,會跳出100多件提案,關於「鞭刑」也有70多件,顯示大家對於這兩個議題都不只有一種看法,但都是高度討論的話題。施逸翔提到,這個事情應該要分成兩個面向,一是「如何預防酒駕及累犯」,二是「鞭刑是否能有效降低犯罪率」。

▲▼網友提案「鞭刑」,附議多達2萬6千個。(圖/翻攝「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網站)

▲網友提案酒駕、性侵者鞭刑,附議多達2萬6千個。(圖/翻攝「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網站)

針對酒駕來說,這是一個長久累積的問題,即便「開車不喝酒」的宣導標語已經流傳了10幾年,但酒駕的案件仍然很頻繁,更有如金錢豹顏姓女子一樣的累犯,被罰完沒事了就又再度犯罪,施逸翔表示,比較理想的應該是針對酒駕的案例,分析背後的因素,例如經濟狀況、哪一種族群、發生的情況,「比如說,哪個地區酒駕比例高,那是不是和交通運輸有關係,例如沒有捷運,或是叫不到計程車等等」。

包含鞭刑在內的各種對身體的傷害統稱為「肉刑」,在世界上大部分的國家都已經廢除,也是聯合國公認的不人道型,只剩下如新加坡、汶萊、馬來西亞等國家還保留。嚴酷刑罰的目的主要是嚇阻犯罪,但是若是以「世界和平指數」(GPI)來看,這幾個國家的安全度並沒有特別突出,施逸翔認為,這顯示嚴刑峻法不一定能直接壓低犯罪率,而台灣在2009年通過加入的聯合國「兩公約」中,就有提到不能使用殘忍肉刑。

在新加坡,即便是鞭刑也有一定的條件,有三類型的人不會挨打,分別是女性、死刑犯以及50歲以上的男性,「行刑」現場會有醫生監督。也就是說,撞死烘焙師的顏女即使在新加坡也不會接受鞭刑。根據《中華解讀》報導,曾有鞭刑親歷者回憶,鞭子打下去的時候皮開肉綻,感覺血直接流出來,那種疼痛無法形容,也有許多人寧願多被關幾年,也不要接受鞭刑。

▲▼鞭子,鞭刑,鞭打。(圖/CFP)

▲有親身經歷者提到,鞭刑痛苦無法形容,打下去皮開肉綻。(圖/示意圖/CFP)

行政院政委唐鳳將會在12月1日召開協作會議,並邀請網友參加,希望加強對話,但日前與媒體茶敘時不斷被追問立場為何,他依舊未表態。施逸翔則說,希望政府站在更高的角度來設定議題,並不一定要中立,但既然花了納稅人的錢,應該要提出更有建設性的討論政策,才不會讓這個會議流於「網友見面會」。內政部長葉俊榮上周在立法院備詢時也說,就他個人理解,鞭刑與國際潮流不符。

提案者認為,「對性侵犯除現行刑責外,追加鞭刑之懲罰。對傷害幼童之傷害以上罪犯除現行刑責外,追加鞭刑之懲罰。酒駕犯罪者之刑責加入鞭刑。」該提案10月23日在提出後,一週內就超過萬人附議,11月3日附議通過,法務部10日表示,會先聯繫提案人,必要時召開會議徵詢意見,最晚在明年1月3日以前正式回應。

▼唐鳳將會在12月1日召開協作會議,討論酒駕者鞭刑的提案。(圖/記者張暐珩攝)

▲▼唐鳳與媒體茶敘。(圖/記者張暐珩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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