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酒駕沒收車輛」是否罰太重?網一面倒:還嫌太輕但有漏洞

▲1名22歲潘姓男子,涉嫌酒駕肇事,駕車撞倒在路口停等紅燈的7部機車,造成5人受傷送醫,潘男酒測值高達0.45,將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酒駕波及無辜令人憎恨,卻有許多駕駛是累犯完全罰不怕。(圖/資料照,記者林悅翻攝)

編輯/JOE

酒駕事故頻傳,即便修法加重罰金後還是沒有達到嚇阻的效果,之前因政治人物提出酒測超標「直接沒收車輛」的罰則,有網友表示考慮到比例原則這樣懲罰會不會太嚴格?不料卻一面倒得到「很好啊!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的回應,是難得大家都有共識的議題,不過仔細探究後,卻發現有不少漏洞可以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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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肇事帶走無數條無辜的性命,不少網友對於沒收車輛的罰責表示「太嚴格?我還希望加碼」、「不酒駕的人都會支持」、「酒駕仔才覺得違反比例原則」、「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不好嗎?」、「OK,但不會過」、「 車有比人命貴嗎?」、「同意修法酒駕再犯沒收車輛,如果有借車的同樣沒收還得連坐」。

▲酒駕致死率雖然相較10年前下降,但酒駕累犯人數卻攀升。(圖/資料照,記者洪靖宜翻攝)

乍看之下沒入車輛好像很嚴格,也具有威嚇的效果,但其實有很多漏洞,包括和親友借車、沒入車輛該停放在哪等,相關的配套措施要做到完善需要縝密思考,網友表示「早就有在扣車了,是有嚇阻什麼?」、「執行面蠻多問題」、「租車、朋友借車、老婆買車,多的是開車的門路」、「租車公司有辦法控制承租人會不會酒駕嗎」、「這樣拖吊場會都是車,很不方便」、「有錢人再買一台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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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拒測罰鍰從原本罰9萬調高至18萬元,卻仍有許多駕駛不怕罰。(圖/資料照,記者邱中岳翻攝)

2019年7月酒駕新制上路,當酒測值達0.15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以上,機車罰鍰為1.5萬元~9萬、汽車罰鍰3萬~12萬,須吊扣駕照1~4年甚至吊銷駕照;酒駕累犯第二次機車罰9萬、汽車罰12萬,第三次以上者按次加罰9萬,均吊銷駕照。另外酒駕拒測,罰鍰18萬元起跳,拒測累犯則按次加罰18萬,同樣須吊銷駕駛執照。在這樣的情況下仍出現酒駕累犯,討論加重刑罰之餘,或許可以探討配套措施該如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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