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中心/綜合報導
維持良好交通秩序,除了仰賴法律規範,更需要所有用路人的公德心,若在路上遇消防車、救護車等值勤公務車,絕對要禮讓先行,但該怎麼讓、因此收到罰單該怎麼辦?若未禮讓或蓄意阻擋,又將面臨什麼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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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起,為防止中指蕭、奇蹟大師事件再次重演,只要阻擋值勤中的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等公務車通行,不僅可開罰3600元,還將吊銷駕照且一年內不得重考,就是要以重罰達到嚇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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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禮讓公務車先行,必須做出紅燈跨越白線等違規行為,當下應記住值勤車輛單位或編號(通常會在車尾左上角),若有行車紀錄器畫面更佳,在收到罰單30天內,向警察機關或監理機關提起申訴,經查證屬實即可註銷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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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讓公務車的正確步驟與需知:
1.在單車道路段,應立即減速慢行,並靠向道路右側,作好隨時停車準備。
2.在兩車道以上同向路段,若與公務車在同車道,則應駛向相鄰車道避讓,同時相鄰車道之車輛,應慢放車速予以禮讓,並作好隨時停車準備。
3.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等公務車,在開啟警示燈與警鳴器執行任務時,可不受標誌、標線與號誌指示限制,所以在通過交叉或十字路口時,更應提高警覺且放慢車速,讓公務車優先通行。
此外,除少數故意阻擋值勤公務車個案外,其餘大多都是車內音響太大聲,導致忽略警鳴器之警示聲,造成車禍事故發生,所以行車時更要特別注意音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