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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高所警實務傳承 帶領實習生共同查獲竊盜犯

▲德高所警員李育成(左三),率警專實習生林保毅、李亞宸、王秉浤及警大實習生曾昱升(左起)共同破獲手機竊案。(圖/警方提供)

▲德高所警員李育成(左三),率警專實習生林保毅、李亞宸、王秉浤及警大實習生曾昱升(左起)共同破獲手機竊案。(圖/警方提供)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台南市警一分局德高派出所警員李育成,率同實習生曾昱升、李亞宸、王秉浤、林保毅等員,偵辦手機竊案,查訪涉案竊嫌時,在中華東路三段時,發現36歲洪姓男子與犯嫌特徵相符,經上前表明身分實施盤查,洪嫌經員警提示完整犯罪跡證資料後,坦承犯行不諱,並主動交付所竊得之白色智慧型手機,全案偵訊後依竊盜罪嫌送辦。

台南市警一分局德高派出所,7月25日接獲羅姓女子報案,稱24日20時許,騎乘普通重機車至崇德路上一家麵包店購物時,短暫停留並將手機放置於機車龍頭下方置物箱遭竊,警方受理後即積極查緝偵辦。

所長李振維於7月26日14時許,召集承辦警員李育成,率同實習生曾昱升、李亞宸、王秉浤、林保毅等員勤前教育,並交付偵查所得犯嫌相片、監視器影像特徵等,責成至轄區超商及各重要路段進行探查。

員警頂著高溫炎熱的天氣在轄內沿路查訪,約至當日下午15時許,李員帶領實習生曾昱升、李亞宸、王秉浤、林保毅等員行經中華東路三段時,眼尖地發現洪嫌(37歲)獨自騎乘一台黃色小摺自行車慢慢行駛於道路上,經警員李育成與實習生等4員,再三確認與被害人羅女所報竊案之犯嫌特徵、身形相符時,立即上前表明身分實施盤查、警戒,洪嫌經員警提示完整犯罪跡證資料後,見事跡敗露,顯無逃避餘地,才坦承犯行不諱,並主動交付所竊得之白色智慧型手機。

所長李振維對警大實習生曾昱升及警專實習生林保毅、李亞宸、王秉浤等員認真學習之態度及反應讚譽有嘉,而實習生對學長們偵辦各類案件分析研判之經驗與鍥而不捨之精神更是把握臨場經驗即時學習,受益匪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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